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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城镇化进程中传统村落保护”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4年12月15日 15:5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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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我汇报一下3年来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情况:

3年来,所做主要工作包括:一是组织了全国传统村落调查;二是建立了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三是出台了中央财政支持政策;四是初步建立了指导和管理机制;五是开展了传统民居调查;六是开展了宣传工作。初步成效包括:一是传统村落家底基本摸清。二是村落生产生活条件开始改善。三是传统文化得到弘扬。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各种原因造成的破坏仍然是主要问题;二是许多村落发展仍然十分艰难;三是传统民居保护修缮资金没有落实;四是保护修缮难度很大。

下一步打算:

一、 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管。加大对中央财政补助项目的直接指导和监管力度,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加强培训,建立纠偏机制,严格控制过度开发。加快修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将传统村落保护的责任和义务法制化。

二、 完善支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传统村落新增宅基地、民居租赁置换、文化产业融合、特色农业发展等政策。研究制定中央财政支持传统民居保护的政策。

三、 开展保护技术研发与示范。组织研究不同类型传统民居的保护修缮技术,以及传统村落中增建基础设施的技术,开展示范并推广,培训工匠。

四、 加大弘扬力度。挖掘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社会等价值,继续调查整理记录各类传统文化遗产,研究优秀传统建筑文化的传承方法。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展乡村旅游。

五、 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捐资、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保护,建立传统建筑认领保护制度。成立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基金。对传统村落保护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

为支持传统村落保护,中央财政从2014年起,通过整合统筹现有农村环境保护、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五项资金,集中支持传统村落保护项目。这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创新,符合正在进行的财税体制改革精神,有力地推动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按照财政部与住建部、文化部、文物局制定的工作方案,中央财政在3年内,集中投入超过100亿元,对纳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2555个村落进行保护,支持传统村落基础性、公益性领域保护项目建设。具体支持方向包括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卫生等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环境整治、文物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等。2014年按照平均每村300万元左右的标准已向条件成熟的600个传统村落拨付了25亿元补助资金,支持这些村落的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在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财政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一是加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对于2014年已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督促各省尽快用到传统村落保护项目上,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研究加大对传统村落保护的支持力度。2015年,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传统村落保护,视情况适当增加支持的村落数量,加大补助资金总规模。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村落 传统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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