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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建中:互联网信用是“一带一路”起飞的翅膀

2015年03月13日 13:58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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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信用危机终结了世界经济长期依赖西方发达国家通过过度信用消费作为驱动力的历史,中国及主要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有效地阻止了危机对世界经济的颠覆性破坏。那么,在世界经济实现软着陆后,其发展动力又在哪里呢?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满足了这一历史需要。建设“一带一路”的构想将在世界范围内创造出新的市场需求,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为世界经济注入新的发展动力。我们应当从信用经济的视角,构思“一带一路”伟大战略的实现模式,选择正确的发展路径,完成构建世界经济增长动力的历史转折。

  一、 对“一带一路”的认识

  需求永远是经济发展的根本驱动力。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前,世界经济的驱动力主要源自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消费需求,信用扩张成为消费需求迅速膨胀的主要因素,2004-2008年西方发达国家(选取22个国家)私人部门信用总量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呈现快速攀升趋势,并在2007年达到172.9%的高点,信用泡沫的破灭使西方的消费能力骤降,其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锐减。此时,中国则成为挽救世界经济的中流砥柱,以其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形成的有效需求,填补了西方需求下降所形成的世界经济增长动力空白,阻止了世界经济的大衰退。那么,在后危机时代,在中国经济经过多年高增长之后,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又在哪里呢?“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构想回答了这个攸关世界经济前途的世纪命题。

  “一带一路”的根本意义在于,建成发端于中国,贯通中亚、东南亚、南亚、西亚、欧洲和北非的世界经济大走廊,开发并释放这些最具发展潜力经济带的消费需求,“一带一路”需求增长空间巨大,如按发达国家的消费水准衡量,其需求至少有两百年的增长时空。因此,我们应该以此为根本着眼点,用时代思维方式和物质条件为“一带一路”建设注入时代前沿元素。

  信用和互联网是代表人类社会未来发展趋势的显著标志,它将深刻改变消费需求的增长方式。

  信用是一种借贷关系。二战后,这种由债权人与债务人构成的信用关系开始了社会化进程,已成为当代社会成员之间的基本经济关系。信用关系作为一种资本组合形态的社会化功能,就是创造更广泛的社会消费能力,这已被近现代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所证明。

  互联网是一种连接人类社会活动的现代技术手段。这种旨在提高信息流通速度的现代信息高速通道正在成为创造需求增长空间的强大物质基础。

  信用与互联网的结合将成为一次需求增长方式的革命。通过信用关系社会化提升社会消费能力一直是通过创新交易工具,变革交易制度,增加交易场所的方式实现的,尽管也采用互联网帮助提升效率,但并没有改变完全以物理方式扩展信用规模的模式。通过互联网组合信用关系,将以超越传统的效率实现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结合,形成新的消费能力,信用消费能力在时空上的转移将十分迅速,互联网信用创造的需求总量将超过财富创造和产业分工所形成的需求规模。毫无疑问,互联网信用已成为现代生产力的前沿元素,其带有互联网特性的信用关系组合方式,极大地提升了信用关系作为资本组合的流动性,互联网信用体系汇集社会资金形成的流动系统将成为最强劲的生产力发展驱动因素。它是人类进入互联网时代的新标志。

  互联网时代的信用革命是“一带一路”战略实施面临的时代背景。我们在进行“一带一路”顶层设计的时候,应当充分认识到信用关系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基础性地位,把握信用与互联网结合的历史必然性,体现信息流→资金流→消费→物流之间客观存在的逻辑联系,体现互联网信用以时间换空间提升消费效率的作用,体现互联网信用对未来经济的基础性作用。

  二、 对互联网信用的理解

  互联网信用是以互联网为载体,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借贷行为构建起来的债务链条,或称信用体系,其以资本组合及流动效率区别于传统信用关系形成模式,是未来社会再生产所需资金流通的大动脉。

  互联网提升信息交流效率的特性是信用与互联网结合的原动力。债权人作为资本的供给方,债务人作为资本的需求方,互把对方作为实现自身利益增长的条件,而阻碍两者构建信用关系的是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供求信息,二是偿债能力信息。当已有制度模式不能满足这一需要时,信用关系的载体选择了互联网作为提升资本组合效率的工具,债权人与债务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无障碍地表达其诉求,快速构建信用关系,于是互联网信用体系就诞生了。生产与消费的矛盾推动了信用关系的模式创新,古老的单一借贷关系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为生产发展做出过贡献;近现代信用关系社会化对人类经济发展具有革命性意义;未来在互联网推动下的信用关系高速社会化必然成为人类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互联网信用体系本质上是一种消费能力,是一种可以快速形成规模效应的市场需求。通过互联网形成的资本组合在参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首先要进行生活或生产消费,而后进行价值创造,因此,互联网信用的首要功能是消费,是将有形需求隐于无形之中流动的一种新型市场需求形态。

  互联网信用体系作为一种市场需求,体现了信息流→资金流→消费→物流间的逻辑关系。互联网信用消费能力的形成基础是以未来债务偿还能力为前提条件的举债能力,而将举债能力转化为债务收入的桥梁是体现偿债能力的信用信息。因此,构建互联网时代的信用信息流动体系是互联网信用消费能力形成的第一步。依据互联网信用信息,债权人与债务人可以进行信用关系组合,于是这种组合资本构建起来的资金流动体系就成为互联网信用消费能力形成的第二步。资金流将依消费偏好分流为相关物流需求信息,消费信息将成为互联网信用消费能力形成的第三步。依据消费信息构建的物流配送体系将形成互联网信用的最终消费能力。互联网信用消费是以信用信息大流通为基础,快速组合信用关系构建起网上信用体系,迅速表达消费需求,传递消费信息,其在纵深、空间、效率等方面与传统消费能力形成模式有着显著区别。同时,它还不同于已知的网络销售或电商,网上传递消费信息→网络支付→物流配送是电商的经营模式,它仅是利用互联网提升了物流速度,并不是一种创造消费新需求的模式,而互联网信用则是以创造一种新型消费能力为前提而展现其价值存在的。

  互联网信用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基础。通过信用关系社会化形成新的消费能力已是推动现代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因此信用关系的社会化程度攸关经济可持续发展。然而,现有制度模式已不能满足信用关系社会化的需要,运用互联网提升信用关系社会化效率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选择。互联网构建起来的信用体系是未来社会再生产和人类社会活动赖以正常进行的流动性支持体系,人类社会发展或将因互联网信用而改变。

编辑:罗韦

关键词:信用 互联网 评级 消费 信息 关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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