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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破解“与邻为壑”

2015年05月15日 17:45 | 作者:刘晓星 |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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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形成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利益平衡?

  京津冀地区均衡发展,实现三盈,创建生态补偿与经济帮扶制度,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投融资体制改革

  河北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京津存在“断崖式”差距,其人均GDP仅为京津的1/2~1/3,人均财政收入仅为京津1/3~1/4。

  同时,河北还承担着化解过剩产能、治理大气污染、推进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尤其是畸重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难度大。

  初步测算,河北仅完成6000万吨钢铁的压减任务,直接资产损失1800亿元,60多万直接和间接就业人员需要妥善安置,每年支付社保养老金近200亿元,几年内影响直接和间接税收557亿元。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谋划的河北省重点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初步预算需投资万亿元以上,仅靠河北财力远远不够。

  在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如何实现权利要公平,义务要均衡?常纪文认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应当统筹考虑三地要求,均衡发展、实现三盈。如果对一方不利,推行起来困难重重。

  一方面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实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污染重的地区和行业承担更大的责任,承担更重的节能减排义务,同时部分治理措施协同化。

  另一方面,均衡发展要讲究边际效益,在责任分配的基础上,创建生态补偿与经济帮扶制度,如建立对河北白洋淀、张北防护林工程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由于生态补偿制度目前在各地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在业内专家看来,京津冀推进生态补偿制度不能异变为单纯的资金划拨,措施的采取应注意互惠。

  鉴于河北是京津冀中明显的“短板”,记者在采访中,专家表达了一致呼声:国家应继续加大对河北污染防治的财政资金投入,同时还要考虑如何进一步深化生态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避免河北与京津的差距进一步扩大。

  据研究发现,北京降低臭氧污染的治理成本是周边地区的4倍,其他污染物治理情况类似。因为北京目前的治污标准在全国已是最严格的,在此基础上减排投入很大、效果很有限。所以在京津冀地区要想建设天蓝水净、地绿山青的生态环境,削减河北污染物的治污成本最小、成效最大。

  王金南认为,应该由中央和京津冀三地通过设立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基金的方式,支持本区域特别是河北化解过剩产能,治理环境污染,加快推进生态建设。

  基金来源方面,一是由中央财政拨款;二是按照共同又有区别的原则,由京津冀协商按一定比例出资,京津承担主要部分;三是由社会投入和捐赠;四是在京津冀设立专门的生态环保附加费,如电力、燃油附加费等。

  2012年,京津冀汽柴油消费量约为300亿升,每升设1角钱燃油环保附加费,每年可收入30亿元。

  2013年,京津冀用电量约4800亿千瓦时,每千瓦时设1分钱电力环保附加费,每年可收入48亿元。

  在基金管理与使用方面,业内专家建议国家设立专门的基金理事会统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理事会由财政部、环保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大型捐赠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组成。此基金应接受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资金收支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根据各地治理任务的轻重和实际财政情况,按一定比例分配资金,主要向河北倾斜,80-90%用于河北。重点支持开展节能减排、污染防治、水源涵养、循环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和生态修复等重大生态环保工程,以及表彰和奖励在京津冀环境保护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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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京津冀 协同发展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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