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人物·生活>记·工作记·工作

汤维建:用法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2015年08月27日 09:59 | 作者:汤维建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和实现,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和实现,如形影相随,不可分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三个倡导”为每一个中国人树立了前进的奋斗方向,它对个人而言,是指路明灯;对社会而言,是和谐之基;对国家而言,是兴国之魂。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百年梦,就必须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用法律来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在现阶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尤其要注意加强法律制度保障建设。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做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对我国法治建设的蓝图和实现路径做出了描绘和设计。但这仅是问题的一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在于我国要建设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不是其它什么法治国家。这就决定了我国所要建设的法治国家必然具有其他国家所不具备的特殊性,这一特殊性不在于法治国家的形式,而在于法治国家的本质和内容。我国所要建设的法治国家,在本质上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法治所需要具备的内在的价值观因素,使我国的法制建设与其他任何国家区别开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和精神,社会主义法治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保障。因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则一物之两面,二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价值体系,它由12个词12种价值组成。这12种价值在本质上都属于核心价值,而不属于一般性价值,它们集合在一起,综合地表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要追求的价值目标以及实现此一价值目标的手段和途径。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部又是有层次差异的,而不是完全等值的,它们之间构成了一个逻辑严密的金字塔形的价值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法治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一方面,法治是表现在社会层面的价值之一,它与自由、平等和公正一起构成了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体系。但其实,法治这个价值具有广泛的渗透性和基础性,它不仅仅在社会层面起着价值引领的作用,社会层面所发生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争议,均应通过法治来应对和化解。同时,法治还在国家层面的价值系列中起目标和保障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宪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治国目标,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然也是国家层面的一个价值目标,也是调节国家层面各种关系的保障手段,缺乏法治,富强、民主、文明与和谐的国家层面的价值体系就难以实现。事实上,只有实现法治国家了,富强、民主、文明与和谐的国家目标才能实现;反过来,国家达到了或实现了富强、民主、文明与和谐的目标,法治国家也就顺理成章地实现。因此,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成员”,也同样对国家层面的价值观发挥作用,它既是国家层面价值观的保障,也是国家层面价值观的重要基础。

 

  同样,法治在个人价值层面也具有基础和保障作用。爱国、敬业、诚信和友善本身都是社会主义法治中的应有之义,实现了法治国家,真正的爱国主义便蕴含其中。敬业、诚信和友善既是个人道德和伦理的要求,也是法治的要求。比如根据劳动法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劳动者如果违反职业道德,在工作中不敬业,如果因此造成工作损失则必然不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相反将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在个人层面所提出的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其实既是道德的底线要求,也是法治的实质内涵,法治作为一种价值,也同样是个人层面核心价值观的基础和保障。

 

  由上可见,法治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地位和作用较为特殊,它既是价值之一,又渗透在其他价值之中,同时也是对其他价值的保障和落实。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必须要注意加强法律制度保障建设。在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必须坚持硬约束和软约束并举,硬约束就是法律制度保障机制,软约束就是道德宣传教育。在推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前阶段,应当更加重视作为硬约束的法律保障机制建设。法律制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相辅相成的互动关系。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和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中国特色法治国家的定海神针,是制度之魂。同时,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推行提供有力保障。所谓良法善治,前者体现了良法的形成,后者体现了善治的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本质特征,就在于通过相应的法律制度实现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和实现,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和实现,如形影相随,不可分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的切实有力的保障。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中,在宪法中予以明确表述,成为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以及全体人民的一体遵循和最高行为准则。此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指导,审视现存的全部法律法规,通过“立改废释”并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注重程序法治建设,用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汤维建 法律 法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