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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全文

2015年09月14日 19:35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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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完善资产监管运营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

  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有效行使出资人权利,是党委和政府加强对国有文化企业干部管理、导向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确保国有文化企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制度保障。必须坚持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宣传业务的终审权、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确保国有文化企业正确履行社会文化责任,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

  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按照依法规范的要求,探索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管理模式,推动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各地可结合实际继续对本地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模式进行改革探索,完善宣传部门有效监管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主管主办制度与出资人制度的有机衔接。

  建立健全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评价考核机制。研究制定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国有文化企业的功能作用,明确社会效益指标考核权重应占50%以上,并将社会效益考核细化量化到政治导向、文化创作生产和服务、受众反应、社会影响、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等具体指标中,形成对社会效益的可量化、可核查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反映市场接受程度的经济考核指标,坚决反对唯票房、唯收视率、唯发行量、唯点击率。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保社会效益要求的落实。

  强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运营。推进国有文化资本授权经营,统筹考虑两个效益相统一要求,形成国有文化资本流动重组、布局调整的有效平台,优化资本资源配置,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增强实力、活力、抗风险能力,更好地发挥控制力、影响力。充分体现文化特点,制定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做好有关清产核资工作,完善和落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指定入场交易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文化企业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建立健全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六、 发挥文化经济政策引导、激励和保障作用

  文化经济政策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确保两个效益相统一的重要保障,是扶持引导文化产业、培育规范文化市场的重要手段。必须着力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保证国有文化企业合理经济效益、职工合理经济利益,引导国有文化企业自觉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政府采购和资助办法,积极有序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进一步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发展。完善各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对社会效益突出的产业项目扶持力度。加大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投入力度,探索以国有资本金注入的方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国家级骨干文化企业。省属重点文化企业,经省级政府批准,2020年年底前可免缴国有资本收益。

  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建或改组国有文化资本投资公司,设立国有文化资本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和国有资本的杠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创新型企业和小微企业,更好地引导文化产业发展。

  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和文化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按照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统筹研究有利于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七、 健全企业干部人才管理制度

  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着力打造讲政治、守纪律、会经营、善管理、有文化的国有文化企业干部人才队伍。

  加强企业干部人才管理。统筹企业负责人管理、关键岗位管理、社会化人才管理,做好现行文化单位干部管理与现代企业制度有关要求的衔接,做好主管主办单位干部管理与出资人制度有关要求的衔接。各地省属文化企业省管干部,由省级宣传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共同负责提名、考察与管理。逐步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建立企业负责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企业负责人履行社会效益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的进行诫勉谈话、降低薪酬标准,直至解除职务。

  建立具有文化企业特点的干部人才评价考核制度。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统筹考核社会效益、经营业绩、管理责任和薪酬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国有控股上市文化公司股权激励试点。开展国有文化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探索市场化选聘人才的办法。

  八、 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文化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为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大型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中小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党群综合工作部门,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确定专职政工干部的数量。积极吸收各方面人才特别是优秀青年入党,着力扩大党员在采编、创作等岗位的比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严明纪律和规矩,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和全过程,内化为企业精神和发展理念,提升干部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企业内生动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塑造国有文化企业良好形象。尊重职工主体地位,关注干部群众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帮助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

  九、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解决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做到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认真抓好落实。

  进一步为文化企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文化法治建设,健全文化产品和服务评价体系,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抵制低俗之风。建立健全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对内容导向存在严重问题或经营不善、已不具备基本生产经营条件的国有文化企业,坚决依法吊销、撤销有关行政许可,予以关停。探索建立国有文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开展社会评议,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完善有关职业资格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及时总结推广两个效益相统一的做法和经验。

  严格工作纪律和要求。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重大改革举措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报批。

 

编辑: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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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有文化企业 会效益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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