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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连起:电商,相携而行不好吗?

2015年11月12日 14:26 | 作者:张连起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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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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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新的商业竞争规则与伦理亟须建构之时,比起亏本甩卖,市场更期待大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引领信息文明走向成熟

 

  11月3日,京东宣布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在“双十一”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的行为扰乱电子商务秩序。而阿里用“鸡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作为回应。阿里的回应虽然不算激烈,但是足以将这场隔空喊话推向战场。京东自然不甘示弱,再次进行了回应,称阿里混淆视听,并宣布也将举办“双十一”晚会,比阿里早开半小时。摆明了隔空打嘴仗还不过瘾,誓将死磕进行到底。

 

  京东的举报是否属实,阿里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还需相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决。然而,刚刚施行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电商平台“不得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电商行业培育出了京东和阿里两种模式、两个巨头:一个是最大的自营电商,一个是最大的平台电商;一个用物流号令天下,一个携流量统帅三军。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它们之间的竞争将是整个电商行业的主旋律之一。

 

  阿里和京东之间的嫌隙也是由来已久。早在去年“双十一”,京东和阿里就曾因为商标问题明争暗斗;今年伊始,马云的“京东悲剧”论也引发了不少口水。相爱相杀也算是电商行业的一出样板戏,占了整个市场近七成份额的天猫,显然更具“一家独大”的优势。大资本走向垄断是必然趋向,惟有垄断才能推高盈利。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有市场的地方,就有厮杀。厮杀的结果无非两种,喜结良缘和分庭抗礼。有像“滴滴”与“快的”、“58”与“赶集”、携程与“去哪儿”、美团与大众点评为节省成本,停止烧钱战争而选择抱团取暖的,也有像阿里京东这样纠缠不休的。

 

  商场之间的竞争尽管没有硝烟弥漫,没有枪林弹雨,但是却如真正的战场一样惊心动魄。从隔空对骂到相互抹黑,从任性的攻城拔寨到跟商家玩起“精彩二选一”,信息如此发达的当下,商业文明却依然稚嫩,“丛林法则”十分明显。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鸡鸭互掐却难分高下。这一场闹剧,两家的做法都有失风范。电商风云起,容得下鸡和鸭,也容得下大雁和天鹅。放眼国内电子商务业态,已是巨木成林之相。海量的参与者、广阔的市场前景、密集的资本优势,构成了中国商务行业的独特优势,全球电商业的风口无疑在中国。遗憾的是,与之匹配的新竞争规则、新商业伦理还十分模糊。企业逐利是天性,与哪个平台合作应该商家说了算。商业竞争是必要的,但是竞争必须合法、合理。当新的商业竞争规则与伦理亟须建构之时,比起亏本甩卖,市场更期待大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引领信息文明走向成熟。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强大的竞争对手也是事业上的伙伴。正是因为强劲对手的存在,彼此不敢懈怠,互相促进、共同进步,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最大化,维护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不求荣辱与共,但求相携而行。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张连起 电商 商业竞争 京东 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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