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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协委员建言改善农民工生存状态

2016年02月18日 10:37 | 作者:陈启杰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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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海口2月18日电(记者 陈启杰)在今年1月底召开的海南省两会上,农民工问题再次引起委员热议。多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关于农民工权益保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农民工买房入户等提案。

农民工是海南产业工人的主体,要让农民工能进得来、又能留得住、更能发展好。目前,城市建设快速推进的海南吸引着省内外农民工前往城镇就业,诸多政协委员希望将农民工纳入规范管理的范畴,让他们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廖晖委员担忧地表示,在海南就业的农民工稳定性不强,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缺乏养老保险保障,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仍然较小,导致绝大部分农民工在工作中遇到不公正的待遇时,由于缺失劳动合同等必要凭证,难以证明其与雇佣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加上他们的法律知识相对欠缺,经常出现求职时不了解应有权益,工作过程中又不注意保存证据,最终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求告无门,甚至采取过激手段维权。老无所依的上一代农民工更是不在少数。

“建筑行业工伤事故中,80%以上是农民工受伤。”郭奕秋委员表示,用工企业对农民工的人身安全不重视、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等,造成农民工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

“解决农民工‘市民待遇’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尚未正式出台,要尽快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制订与国家“三挂钩”机制等配套的政策措施,通过拓宽入户通道,让有意愿、有能力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尽早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相等的公共福利。”郭奕秋建议,加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力度,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为重点,让进城农民工真正拥有“合法身份”,有序推进农民工早日走上市民化大道。

“农民工为海南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应当共享发展成果,使他们的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城市,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郭奕秋认为,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和行业社会保险稽查核查力度,力争将与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相对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保险范围。

早在2012年,海南就开始探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工作;2013年,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行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政策。

孙薇委员表示,农民工到城里就业,衣食住行都牵动人心。“尤其是他们的子女抚养和教育问题,一定要得到重视;农民工在城市承担着繁重、危险、劳累的工作,他们的子女跟随他们进城,必须保障其享有接受教育、医疗的权利。”

省政协委员叶海涛提出,希望农民工可以同其他本地户籍中的低收入群体一样,可以向政府申请保障性住房。


编辑:薛鑫

关键词:海南省政协 海南省政协委员 农民工生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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