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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艳秋:农村土地整治中的金融服务

2016年03月30日 14:27 | 作者:叶艳秋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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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金融服务的角度看,农地整治项目可以归结为三种运作模式:一是单纯的农用地整治,其实质是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产能,以财政投入为主。二是围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开展的建设用地整治、土地开发和复垦,项目本身能产生指标收益。三是综合整治项目,是第一种和第二种模式的综合。

相应地,在农村土地整治的过程中,会产生以下金融需求:一是融资需求,主要用于弥补项目资金缺口,多为过渡性资金安排,还款来源是与土地相关的各类财政收入、土地指标收益以及超标安置房销售收入等。二是财政资金代保管需求。土地整治由政府主导,整治项目往往匹配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补贴,一般按计划分年拨付,需要银行代保管财政资金,能够为银行提供稳定的财政性存款。三是土地估价、主体评级、结算等中间业务需求。

农村土地整治的效益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效益。首先,通过土地整治可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产能。其次,能够盘活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解决经济发展用地问题。最后,能够提高整治区域农民收入,带动农村消费,增进农民福祉。二是社会和生态效益。土地整治提高了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水平,促进了现代农业建设。同时,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改变了村容村貌,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

针对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金融服务需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循序渐进、逐步推开、防范风险。农村土地整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农业生产和农村改造,还包括农民的迁移、安置和就业,其复杂性在于要妥善解决“钱从何处来、地从何处来、人往何处去”三大问题,金融服务必须由易及难、循序渐进,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择优介入,在试点的同时总结经验,为全面铺开夯实基础。

政府牵头搭建平台,多方合作共赢。政府要组织土地整治主体、金融机构和农民(市民)共同组成土地整治金融平台,这是平稳、有序开展土地整治的有力保障。

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金融创新。包括创新金融产品,强化金融中介职能,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

探索农村土地供应链金融服务。即以产品为切入点,将整治、流转、收储和开发各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理、完整的土地供应链和土地金融平台,规范操作。

(作者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博士生)

编辑:邢贺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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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叶艳秋 农村土地整治 金融服务 工业化 城镇化 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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