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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随意付钱”无关诚信而是失策的商业营销

2016年10月12日 15:30 | 作者:杨朝清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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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市一新开的互联网音乐餐吧,为了吸引消费者,策划了一场名为“任意给”的促销活动,凡进店消费的人想给多少给多少,结果7天时间亏了近10万元。不过,有不少市民并不领情,认为这是店家自我炒作。(10月11日《贵州都市报》)

在市场竞争充分的餐饮行业,一些新餐厅为了吸引人气、提升消费者的品牌认同,往往会采取促销手段。“就餐随意付钱”尽管打着诚信试金石的旗号,在本质上却是一种商业行为。在利益主体多元化、价值观念多样化的今天,“就餐随意付钱”不可避免要接受市场的检验。

同样的“就餐随意付钱”,重庆一家餐厅“虽然利润不高但还是有赚头”,贵阳这家餐厅却做了赔本生意。冰火两重天,是否意味着两个城市的市民在诚信意识和文明素养上存在着鲜明的差异?“就餐随意付钱”和“无人报刊亭”、“无人菜摊”虽然有着本质的区别,但说到底还是一种超越社会现实的道德实验。

“无人报刊亭”、“无人菜摊”尽管商家不在,却通过广而告之的告示牌和消费者进行了一场无声的符号互动——商家不在场并不意味着商品“无价”,消费者选购商品,意味着他们已经接受并认同这种“无声的契约”。尊重契约、敬畏规则,在缺乏外部监督与约束力、违规成本较低的格局下,依然进行公平交易的价值坚守,见证了这些消费者的诚信意识。

“就餐随意付钱”尽管也是一种契约,其规则却十分柔软、边界十分模糊:既然商家赋予了消费者“随意给”的权利,消费者自然就可以想给多少给多少。“就餐随意付钱”7天亏损10万并非消费者不讲诚信,而是商家的营销手段出了问题。消费者并没有违背“就餐随意付钱”的规则,做亏本生意只能怪商家“聪明反被聪明误”。

商家相信“人性本善”、消费者理性消费的论调,难以经受现实的考验。一方面,不同的消费者对同样的餐饮服务具有不同的需要和理解,消费者试图实现利益最大化也很正常;另一方面,“就餐随意付钱”也会遭遇同行的排挤、倾轧,附近餐馆的老板带着员工来占便宜,何尝不是对规则的变相利用。毕竟,人性是复杂多变的,贪便宜并没有“原罪”,关键在于用制度和规则约束它,引导人们向善向好。

“就餐随意付钱”是一个失策的商业营销,没有必要和诚信缺失进行生搬硬套。市场经济也是一种契约经济,契约如果有“钻空子”的空间,遭遇“滑铁卢”也是一种必然。在餐饮消费大众化的今天,老百姓并不缺乏消费热情。商家只有用安全的食材、高超的厨艺和优质的服务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才能赢得“吃货们”的青睐与认可。(杨朝清)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贵阳 就餐随意付钱 7天亏损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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