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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雄文:高校依法治校机制仍有错位现象

2016年11月15日 10:58 | 作者:周雄文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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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摸清高校依法治校现状,推进依法治校机制创新,从今年七月上旬开始,作者及其团队利用相关活动及网站,以实地考察与问卷作答相结合的方式对北京、上海、江苏、广东、陕西、湖北、湖南等20个省市40所高校,其中“211工程”“985工程”大学20所,普通本科院校20所进行了调查,调查内容集中在“权力配置”“学术保护”“评价认可”“权力监督”“权益救济”等方面。可以说,调查分析的结果,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高校依法治校机制的现状,为推进依法治校机制创新,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对策参考,特与读者分享。

光明图片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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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机制中的错位现象

调查表明,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了明显创新和提高,依法治校正在全面推进,成效显著。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学校治理体制机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表明创新治校机制的任务仍然繁重。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权力配置机制有些错位。学校管理权力主要包括决策权、行政权、执行权、学术权、民主参与权、监督权等。依法治校的关键是合理配置权力和有效制衡权力。在“学校权力配置机制为何错位”问题上,调查中有95.3%的管理人员、98.7%的教师、96.8%的学生认为权力配置规定措辞模糊、笼统,定位不清晰,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监督乏力;行政权力强化,学术权力弱化;各种权力之间的法律法规界定不是很清晰,相互之间容易发生错位。

二是学术保障机制有些错位。学校学术评价、管理必须以坚持“学术性”为前提,尊重学术,维护学术自由,保障学术自由独立价值。然而,在“学校学术自由保障机制为何错位”问题上,调查中有95.6%的管理人员、97.7%的教师、96.7%的学生认为学校缺乏切实有效机制尊重和保障学术自由;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很少涉及保障学术自由。导致各种学术以外力量对教学和科研施加了一些直接或间接影响,偏离应有价值取向;有的还打着繁荣学术的旗号却使学术异化为非学术或反学术的东西。

三是师生权益救济机制有些错位。在“师生权益救济机制为何错位”问题上,调查中有96.2%的管理人员、96.8%的教师、95.9%的学生认为对原有校规校纪要组织专人进行认真清理和审查,并将清理审查情况在校园网上公告或以学校文件形式予以通告;管理就是服务,要服务好师生就要尊重和保障师生权益,当师生权益受到侵害时就要依法依规予以保护;有的学校虽然设立了教师、学生申诉、仲裁机构,但当师生权益发生损害时,很难得到有效保障和救济,如教师的知识权保护、学生的学位证书发放等问题尤为突出。

四是学校考核评价机制有些错位。目前,学校在人事管理和学术评价方面多是采取“一刀切”政策。在“评价和认可机制为何有些错位”问题上,调查中有95.3%的管理人员、97.4%的教师、95.9%的学生认为学校治理机制借鉴和移植外来的做法较多,有些游离于现实。有关评价和认可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缺乏科学标准和公正机制;认可、评价学生不是看品行、增进知识和技能、理智和判断力,而是过重看应试分数和夸夸其谈表象,误认为毕业脱离本土,看不起基层、农村第一线才是有出息;人事管理和学术评价没有根据人才专长和职责特点进行分类,缺乏竞争,缺少流动,活力不足,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比较僵化,成为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很多学校把发表SCI论文当作科学技术和研究水平的唯一评价标准也是有失公允。

五是监督机制有些错位。制度化的监督机制是依法治校的根本保障。在“监督机制为何有些错位”问题上,调查中有97.2%的管理人员、98.6%的教师、97.5%的学生认为学校纪检监督机关作为学校党政监督部门,与学校党委、行政的关系是一种隶属关系,他们既要受制于学校党政领导,又要求不考虑个人利益,凭党性去“碰硬”,监督学校党政班子。这种“既治于人,又要治人”的机制本身就有缺陷,客观上存在对同级党政班子“不敢监督、不便监督”的尴尬;现行高校体制大多是“以块为主”的管理,纪检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各种违纪违法现象查处核实很困难,要求他们无所顾忌地开展监督工作是有困难的事。

编辑:邢贺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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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周雄文 高校依法治校机制 错位现象 学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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