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12届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十二届全国政协第六十次双周协商座谈会 十二届全国政协第六十次双周协商座谈会

全国政协“健全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年12月12日 16:11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全国政协委员,河海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星莺:提升农业科技推广队伍职业化水平

对于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存在的问题,建议:

一、 完善培养机制,确保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岗位的专业性。一是政府制订“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相关政策,在专业农业院校和设置相关农业专业的高校设置定向招生指标,拨付一定的财政补贴;二是通过减免或免去学费等方式鼓励农村生源报考相关专业,并回到家乡所在地从事农业科技推广工作;三是地方政府与相关院校签订协议,统筹招生指标,接受定向毕业生。

二、 完善培训机制,建立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学习的长效性。一是发挥高校优势,采取委托培养方式,通过脱产进修或在职培训等途径使基层农技人员完成在职大专、本科和工程硕士等学历教育;对定向招收的毕业生在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通过考核方式录取其继续深造;二是通过政府和社会筹措等途径建立专项资金,长期支持基层农技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技术培训和科技活动;三是政府搭桥,建立基层农技人员定期到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参观、学习、培训与实践。

三、 完善职业化体制,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任职的稳定性。一是建立县级统筹统管、向乡镇委派轮岗的职业队伍;提高基层农技人员工资待遇;二是出台相关举措,加强农技人员在承担公共服务和监督职能方面的职业能力;三是探索农技人员在承担政府公益职能之余参与经营性服务的机制,引导基层单位和农技人才整合科技资源和要素,与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原副组长范小建:强化农技推广机构基本职能

农技推广法(修改稿)出台之后,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不断深入,取得了积极进展。传统推广体系实现了“瘦身”,减少了冗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科研教学系统积极投身市场化改革,形成了多元推广新格局,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农技推广体系的一些传统性问题依然存在,如定位问题、管理体制问题、队伍素质、激励机制问题等。

法律条款对农技推广体系的职能定位表述清楚,建议主管部门围绕基本职能加大检查和考评力度。基本职能真正在基层确立,机构改革、管理体制设置就能理顺。同时,从履行基本职能的角度出发,加强推广队伍的素质建设就有了依据。农技推广人员的激励机制也要重视,同时更要重视县乡两级对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激励机制。还要从强化基本职能的角度谈保障机制。

搞活经营应该是在强化基本职能前提下去搞活。农村经营主体的多元化,为农技推广体系搞活经营创造了条件,但这不能改变政府农技推广体系的基本职能。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蔬菜协会会长,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薛亮:衔接好农业科研体系与农技推广体系

我国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始终存在“两张皮”的脱节现象,这主要是现行体制造成的。长期以来,农业科研与农技推广形成了两个相互独立的从中央到地方的体系,人员、计划、资金分开,工作任务不衔接。为此,建议:

一、 加强农业科研的应用性研究。根据农业科研的特点,一般分为三类研究,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国家级科研单位以前二类为主,地方科研单位以后二类为主。建议今后在科研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对应用基础研究要向后延伸,尽可能做到应用研究深度,同时加大应用研究比重,争取多出能够为生产实践服务、达到拿来能用深度的成果。增加可用成果的供给。

二、 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将科研单位可供转化的农业科研成果分类集结起来,向全社会充分展示,同时建立方便的交易推广机制,促进科技成果的落地。

三、 各级财政增加农技推广系统购买科研成果应用的项目和资金,农技推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到交易平台选购适合本地实际的科研成果,进行推广应用。

综上,平衡增加财政对科研和推广两个方面的投入支持,创造农业科研成果更多的供给与需求,并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衔接和推广。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理事会副主任戴公兴:把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纳入推广体系

我国农业已进入一个重要转型期,即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逐步迈向农业现代化。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必须适应这种变化,在体制、机制、方法上进行改革和创新。

一方面,由于农业自身的特质决定了农业推广体系具有很强的公共物品性质,在现阶段及今后一定的时期内,必须坚持由政府主导,不断完善和加强现有政府推广体系。同时,应更多重视依靠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共同推进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

全国供销合作社是一个为“三农”服务的经济合作组织,供销社系统现有基层社2.8万家。近几年来,供销社致力于打造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平台和体系。供销社各级组织在提供这些服务的同时,直接或间接地为农业提供了大量科技推广方面的服务。比如,良种的推广应用,农业机械的推广和维修服务,农药的科学合理施用等。把供销合作社系统纳入农业推广体系,是建立和完善现代农业推广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

目前,全国有各类专业合作社170万家,入社的农户超过总农户的40%。有各类龙头企业近13万家。把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纳入推广体系好处很多。首先他们是农业科技的应用者,最了解自己需要什么样的技术,最知道什么样的技术实用有效。同时,作为推广者可以缩短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路径,提高推广应用效率,降低推广应用的社会成本。

这就需要有关部门以改革的精神,打破壁垒,统筹安排,做出谋划。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农业厅厅长胡汉平:加强科技示范基地和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

近年来,江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紧扣农民需求和产业发展,把农业科技服务贯穿于现代农业发展全过程。

在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方面,我们以优势农产品、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注重发挥示范基地的引领性、实用性、带动性,打造了一批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促进科技与生产、集成与示范、培训与推广的紧密结合。但也面临很多问题:一是基地数量不少,带动农户能力不强;传统服务比重大,跟不上农业生产和农民需要。二是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政策不配套,导致农业科研与生产“两张皮”的问题未得到根本性改变。三是中央投入明显不足,一个示范基地仅有十几万元;特别是在农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方面,国家投入甚少。四是信息化服务平台存在多头管理、多头建设,资源分散、投入分散,未聚拢成拳、形成合力。为此,建议:

一、 中央加大对示范基地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源参与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一批集自主创新、集成示范、应用推广等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二、 把农技服务信息化纳入到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织就一张“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功能多元”的全国为农服务网络。

三、 进一步加大对农技人员和新型经营主体“互联网+”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推动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精准化。

全国政协委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西部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霍学喜:加强农业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能力

为农业提供人才培训和技术服务是农业院校的基本职能。但从现在的情况看,农业院校明显存在体制机制不顺畅、地区发展差异大、大学服务主动性和能力偏差大等问题。对此,建议:

一、 强化农业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功能。必须转变大学重视科学研究、轻视农业服务的治理理念和结构,推动大学转型,显著增强创新研究和服务功能,将我国农业院校建成面向农村的成果转化重要支撑平台,促进地方政府特别是县市层级政府,与农业院校实现有效对接。教育主管部门应将农业院校服务农业的能力建设纳入其办学绩效考核,强化大学的服务责任。

二、 支持农业院校建设示范推广基地。按照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原则,以农产品集中产区、集中连片特困区、农林牧交错发展区、生态环境脆弱地区、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为重点,鼓励农业院校依托重要的典型产业链,建设各种成果转化和服务基地,特别是支持大学建设及研究与事业、推广与示范、开发与创新、交流与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成果转化技术培训和推广服务网络,搭建促进科教人员深入农村、深入实践的大平台。

三、 重视全国范围内的统筹与协调。将农业院校服务农业推广的能力建设纳入终身支持计划,特别是在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方面,重视发挥中西部地区高校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发挥中管高校的引领作用,积极引导东部高校的帮扶作用。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推广 农技 农业 服务 体系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