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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份菜"消失 "要面子"作祟 "舌尖上的浪费"何时绝迹

2017年06月12日 14:43 | 作者:赵丽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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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盘行动”不能止于道德呼吁

对话人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 刘俊海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 邱宝昌

打包盒是否该收费

记者:4年前“光盘行动”推行之初,免费打包服务一度成为各餐厅鼓励消费者减少浪费的措施之一。如今,这一福利几乎没有了,个别餐馆提供免费打包的餐盒也都是又浅又软,不太结实。但凡要打包个汤汤水水的饭菜,密封好的餐盒一准儿是要收费的,通常是一元一个。有的聚餐结束后,光打包费就得单独支出10元左右,这让不少消费者感觉不太划算。

刘俊海:餐饮行业的确存在收取打包费的现象,我个人认为既然消费者已经点餐付钱了,打包服务就相当于合同法上所说的合同附随义务,就不应该再次收费。从商业伦理角度来说,打包服务也算送个人情,提高服务质量,吸引回头客,所以也不应该再收取打包费用。而且餐饮行业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比如像一些欧洲国家和美国也不会收取打包费用。

对于正常的打包服务,费用应由商家自己承担,但如果消费者提出特殊要求,比如说特别的餐盒,这样商家的成本就高了,这时应该由消费者承担特殊费用。即使是这样的话,我认为也应秉持一个成本价的原则,不应在打包服务上盈利,而且餐饮行业最好使用环保型的餐盒。

邱宝昌:原来都是免费打包,后来为了解决塑料垃圾的污染问题,国家有一个强制规定,提供这些塑料盒就要收费了。这也是很无奈的现象。这对于治理白色污染有效果,但是又产生了厨卫垃圾增多的问题。既不浪费又不产生污染,这需要统筹,这考验着行政执法人员精细化的能力。

记者:还有这样一种现象,就是一些餐厅团购餐不允许打包或者只允许堂食,这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刘俊海:不允许打包,这是荒唐的。饭菜是消费者购买的,不允许打包是侵害消费者的物权。即便是团购,不允许打包也不合理。在允许团购之前,商家就已经考虑到了其中的利害,允许团购也是为了吸引消费者,进而更好盈利,所以商家不能以团购的名义拒绝打包。

邱宝昌:团购也是消费者购买的,他购买了再打包,经营者是不能限制的。需要限制的是自助餐的情况,团购吃不完打包,我认为这很合理。自助餐厅,在只交钱不限量的情况下,可以拒绝打包,这是对经营者的一种保护。

编辑:梁霄

关键词:半份菜 舌尖 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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