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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委员眼中的“三大民生”

2018年01月29日 16:04 | 作者:李木元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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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忠和常委:
推行强制医保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城乡居民医保覆盖率在95%以上,为保障居民病有所医发挥了巨大作用。不过全国政协常委、中科院院士周忠和指出,因病致贫返贫在所有致贫因素中占比较大,解决贫困人群的看病难题,除了要加强政府的兜底作用,更重要的是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应该像汽车交强险那样推行强制医疗保险制度,让所有人应保尽保。

目前,我国农村推行的是新农村合作医疗,城市居民推行的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较于农村,城市医疗保险制度对保障水平要更好一些。近年来,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的提升,个人缴付部分也随之增加。一些贫困农村居民因生活困难,缴付意愿下降,有的甚至退出了新农合。“从目前来看,仍有部分居民未纳入医保政策,一旦出现大病重病,全家就会陷入困境。”周忠和还指出,我国医保即时结算,特别是跨省医保异地结算目前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实现,这就意味着医疗花费需要个人先行垫付,这就给很多贫困家庭带来了巨大压力。

周忠和认为,健康扶贫是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要想做好这项工作,真正让老百姓病有所医,关键是要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我国台湾地区早在1995年,就根据《全民健康保险法》实施了全民健保。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是有台湾户籍,除特殊情形(如服刑中、失踪达半年以上及因长期出国而申请停保者),均纳入强制加保对象。他建议,大陆也应借鉴台湾经验,推行强制医疗保险制度,以增强抵御重大疾病带来的家庭经济风险。

据悉,台湾全面健保采取的也是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分担保费的模式,由雇员、雇主和政府部门以3∶6∶1的比例共同分担;私营企业者则全部自付;农民则自付3成,政府部门承担7成;军人和低收入人士全部由政府部门埋单;没有工作的人士可依附家人或凭户籍证明办理参加健保。

“我们也应根据收入水平对所有人群进行划分,对于低收入群体特别是贫困群体,降低个人缴费比例,甚至是免费参加医保。”周忠和还建议,鼓励商业保险开发医疗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相互补充,提高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编辑:刘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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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协委员 养老 医疗 教育 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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