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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互联网诊疗禁止针对首诊患者

2018年09月19日 09:4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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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9月9日电(记者 刘喜梅)“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9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文件,明确提出了这一要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表示,“互联网+医疗”活动大致分为两大类:一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的一些诊断和治疗活动,这是核心业务;一类是围绕着诊断治疗以外的内容,如预约挂号、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开展的辅助业务。其中,核心业务即互联网诊疗业务的开展,可由医疗机构使用本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利用互联网技术来开展,也可由依托实体医疗机构而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来开展,服务内容可为患者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但在线、云端等纯虚拟互联网医院则不得开展在线诊疗服务。

焦雅辉还表示,在线疾病咨询也是“互联网+医疗”的一种服务形式,虽然在线疾病咨询和在线疾病诊疗存在一些行为交叉,但在线疾病咨询不属于互联网诊疗的范围。互联网诊疗是指医生对疾病下诊断结论并提出治疗方案,比如告诉患者吃什么药或到医院做某种治疗。

“而对于在线诊疗的患者,如果医生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不能查到患者的任何病例资料,就认同为初诊患者。对此类患者,医生不能直接在线接诊,只能建议他们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并建立电子就诊档案,下次如果是属于诊断明确的同样疾病在线复诊,那么医生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在线服务。”焦雅辉强调。

编辑:赵彦

关键词:互联网诊疗 禁止针对 首诊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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