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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导读㊷丨被侵权了,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2021年05月24日 14:28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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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侵权事件的发生让人防不胜防。在法律上,首先是明确侵权人的侵权责任,接下来就要确定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范围。民法典第179条、第1167条规定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等。但多数情况下,是由侵权人直接赔偿受害人因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相关损失,即支付损害赔偿金。对于这种最重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专门用一章作出规定,明确了受害人可以主张的具体赔偿项目、财产损失的计算方式以及赔偿费用如何支付等问题。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二章“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在原侵权责任法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的基础上编纂形成,共包含9个条文。规定了对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被侵权人死亡后、谁可以主张赔偿,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失的计算方式,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公平分担损失以及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等内容。(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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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关于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三个方面都有进一步的完善。

一是拓展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原侵权责任法第16条进行了完善,原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造成人身损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增加了“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两项赔偿;同时,为与残疾人保障法的表述一致,将“残疾生活辅助具”修改为“辅助器具”。

二是完善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我国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后来,最高人民法院为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以司法解释方式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规定,归纳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参考因素。2010年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对精神损害赔偿进行了明确规定。侵权责任编以侵权责任法为基础,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进行了完善。除规定对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外;还明确了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是原则性规定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民法典编纂之前,我国法律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商标法、电子商务法等单行法中。民法典编纂开始后,先是民法总则第179条对惩罚性赔偿作出原则性规定;然后在侵权责任编第二章,明确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目前,这仅是对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的概括性的规定,可以为今后的具体规定提供法律依据。相信在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高度重视的今天,关于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将会随着知识产权立法的发展愈加完善。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侵权 赔偿 损害赔偿 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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