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未成年人“两法”实施与“八五”普法有机结合,精选典型案例,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阐释,增强全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能力。 【详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体上已初步形成“一纲两目六保护”立体化保护体系,可以说是高度重视给力,社会关注给力,保护力度给力。【详细】
调研发现,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方面,存在材料封存不到位,查询程序不严格,对是否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有争议等问题。【详细】
建立统一高效的受理处置和部门联动机制,做到有人报告就有人受理、有人管事,使这个制度更好地发挥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的保护作用。 【详细】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如果发现有记录则坚决不予录用。【详细】
在现有惩戒机制基础上,可以考虑将不依法履行家庭监护职责纳入治安处罚范围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之中;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刑事处罚。【详细】
以司法社工人才库为依托,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平台内,建立统一的司法社会服务转介平台,为司法部门提供高效便捷可靠的转介服务,解决当前公检法司各找资源的困境,提高工作质效。【详细】
建议尽快研究出台配套法规,明确专门学校的教育矫治功能定位,对需要教育矫治的三种不同类型的未成年人设置分级分类的矫治措施,并为专门学校建设指明方向。【详细】
充分利用法治教育基地,通过开展沉浸式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精准开展全方位法治教育,最终达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成效。 【详细】
在学校目前师资不足情况下,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密切家校协作,畅通家校沟通渠道,指导家长科学开展家庭教育和家庭心理疏导。 【详细】
通过推进“一站式”办案中心建设、组建未检心理支持专家库等方式,做好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详细】
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我们已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法院用好训诫、家庭教育指导等法律措施,督促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详细】
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在适用对象、实施方式、管理模式、场所设置等方面有很大不同,目前做法是分类管理,但在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作用不能分割。【详细】
培养更多“社计师”人才的建议拓展了我们的思路,我们将和有关部门沟通,讨论如何把社会工作与网络技术工作结合起来,取得好的效果。【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