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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进提案工作的创新发展

2014年02月12日 10:07 | 作者:黄选平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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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推动督办工作创新,促进提案得到有效办理

  加强协调督促,确保领导阅批提案落到实处。我们对近几年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阅批提案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及时报送、跟踪反馈、督促落实、责任到人的工作思路。对2011年报送的30件重点提案,由委员会主任牵头负责,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有效地推动了提案的采纳和落实。

  大力创新督办方式,积极推进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督办提案工作。主席会议成员多次听取提案工作汇报,了解情况,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并最终确定了重点督办提案40件。通过办理前沟通、办理中协商、答复前通报、办理后跟踪,督促承办单位转变办理方式,注意提案的关注点,重视研究提案中的问题,使主席会议成员督办的40件提案都得到了有效办理,促进了相关厅局的提案办理工作。

  重视面商办理,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成效。提案办理既涉及到提案者,又涉及到办理提案的有关部门,这就要求提案工作机构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摆正位置,找准角度,善于争取和创造条件,善于同方方面面合作,在交流中增进共识,在沟通中加强协作,在协作中推进工作。我们始终与承办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协作,从年初全会期间与承办单位联合审查、交办提案,到联合对重点提案进行重点办理,到上门走访承办单位,及时沟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协商互动机制已初步形成。目前,面商办理已经作为一项最基本的要求,普遍落实到了绝大多数承办单位的实际办理工作中。

  加强跟踪督办,下大力做好“B类”提案办理工作。为了促进“B类”提案的真正落实,我们致函省政府办公厅,建议对省政协十届一次至三次会议以来的“B类”提案进行全面梳理,对有条件的要及时转化,并做好二次答复工作。这项工作在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省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与支持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承办单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积极行动,扎实工作,有301件提案由“B”类转化为“A”类,并向提案者进行了二次答复。对“B”类提案进行跟踪与“回头看”活动,推动了承诺解决问题的落实,提高了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提案 工作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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