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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国家绝不会单独搞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

2014年06月22日 09:31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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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青年报:公务员工资改革背后是整个社会分配制度改革的推进,在现阶段,应如何看待公务员工资改革问题?

  苏海南:现在,我国已经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多方面都要深化改革,而且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这其中,也包括了收入分配制度整体改革。在收入分配制度整体改革的进程中,当然也包括公务员工资制度的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因此,应当向公众传达这样一种信息,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是整个收入分配制度整体改革的组成部分,中央和有关主管部门提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是将其作为收入分配制度整体改革的组成部分来统筹考虑的,绝不会单独搞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别的人员、单位、方面的相关工资制度、收入分配办法则不改革。同时,还要让大家了解,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包括调整公务员工资结构、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清理整顿津贴补贴,建立对企业相当人员薪酬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建立健全地区附加津贴制度,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等多项内容,而且需要抓好多方面配套改革,包括对党政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科学定编定员,改革养老保险制度等,绝不是单纯给公务员涨工资。

  中国青年报:据了解,按照去年2月国务院批转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所规定的工作任务,人社部目前正在制定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但是方案何时出台尚无明确时间表。但按你所说,应当把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放到整个收入分配制度整体改革之中来统筹考虑,而不仅仅是给公务员涨工资,对吗?

  苏海南:公务员工资改革绝不等于单一涨工资,公务员工资的调整一定会放到整个收入分配关系调整的大盘子里面来统筹考虑,比如,要同时研究决策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问题,其中包括研究回答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如何建立问题等。换句话说,公务员工资如何调整,一定是在对别的社会群体统筹考虑和部署的基础上来相应安排,不会单一研究公务员群体如何涨工资。而且,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涨工资是以企业相当人员薪酬水平及其变动作参考依据的。因此,公务员涨不涨工资、涨多少,都要参考企业相当人员也就是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来决策,是一种比照追随机制。这里,要对公务员工资有一个正确的定位。按照国际惯例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通行做法,公务员工资水平大体处于社会平均收入偏上位置。按照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数据来看,目前公务员工资与国有企业平均工资比较稍低,与全部企业比高一些,但后一个差距比5年前明显缩小了。从这个角度比较看,适当提高一些公务员工资是有一定道理的。但这需要以清理整顿津贴补贴等为必要前提,即把制度外的转为制度内的,把暗的转成明的,在开了正门的同时一定要关上后门。因此,公务员工资调整必须以深化改革为充分必要条件,必须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中国青年报:有一种说法是,公务员的退休金水平取决于其在职期间工资水平,即在职工资水平越高,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越高。2012年社科院《社会保障绿皮书》指出,公务员退休金一般高于4000元。与此相反,企业职工必须缴纳养老保险费才能获得养老金,而且养老金待遇与其在职期间工资的关系不如公务员那么紧密。从绝对水平来看,目前大部分地区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在2000元以下。如果公务员涨薪,其退休后养老金待遇还将进一步提高,与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差距也将继续拉大。

  苏海南: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其退休金确实有紧密联系,特别是在现行按公务员在职工资水平的较高百分比确定退休金的办法下,容易让企业退休人员产生怨气。因此,如果在没有研究并决策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并轨的情况下,就单一安排公务员涨工资,其结果将与合理缩小公务员退休后待遇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差距的政策取向不相符。今年7月1日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提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保险待遇,再次从法律层次发布了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信号。因此,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并轨”也应尽快纳入议事日程,应该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包括工资调整一起统筹研究,同步决策,不宜回避,两方面具体实施时间上可以有早有晚,但一定要有制度性安排。记者 桂杰

编辑:顾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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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 专家 苏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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