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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血团伙按楼层“瓜分”医院 低风险高收益号贩改行血贩

2014年07月11日 13:43 |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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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主任:“不能说是上面要求的”

  “这个事,患者、医生都有怨言。”某北京三甲医院科室主任刘远(化名)从多年的外科临床经历,讲了他的看法。

  “医院是否强制要求互助献血?”对于这个问题,刘远回答道:“基本上是这样的,医院要求医生找病人谈互助献血,要求既让病人接受,又不能让病人闹,还不能说是上面要求的。”

  他说,自己每次要求病人“互助献血”时,困难极大,90%的病人都不理解。“有些人就是不接受。这很容易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给医生造成额外负担。”他说。

  他告诉记者,作为医生,他很不情愿这么做,因为这显得很不人道。但是,他也承认,“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外地病人无亲朋献血只能买

  所谓的“互助献血”,并非很多人想当然认为的“病人需要多少血,家属从自己身体里抽出多少给他”。

  互助献血适用非急需、可择期手术的病人。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干部夏某说,病人家属献血后,中心会按照互助单,把相应量的血液运到病人所在医院。

  输到病人体内的血,并非亲友献出的血,因此血型不要求相同。而愿意献血的亲友,“由病人自己找”。据国家卫计委测算,2013年,北京市内三级医院外来就诊病人达3036万人次。

  检察官办案时发现,找血贩子买血的多数是外地病人。在外地绝大多数地方,并不存在血液供需紧张的状况,几乎所有的外地病人都是在手术前才知道“不找亲友献血就没法手术”。

  “陪着来北京的家属只是个别人,一是不一定符合献血条件,二是个别医院规定,陪床的亲友不许献血,这导致很多外地病人陷入无血可献、无法手术的境地。”白磊说。

  到了此时,很多人才知道对“献血法”的理解有误差。以前有过无偿献血经历的人,也同样不能按照特惠条件得到血液,他能得到的好处只是“免收血液运输保存的成本费”。

  白磊认为,外地病人这一巨大群体,成为不法分子盯住牟利的主要目标。

  低风险高收益号贩改行血贩

  组织卖血的低风险和高收益,让血贩子们有恃无恐。

  按照献血法规定,病人的朋友也可以互助献血。但“朋友”这个概念事实上无法界定。“只要让卖血者提前熟悉病人情况,就不会穿帮。”白磊说。

  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保卫干部夏某在公安机关作证时也说:“组织卖血,我们坚决打击,也长期对血液中心周边的‘血托’进行清理,但往往无法辨别。”

  根据刑法第333条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海淀检察院审查的案件中,绝大多数血贩子仅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组织3人卖血是起刑点,但组织30人、300人卖血量刑如何?目前尚无将人数和量刑对应的司法解释。

  白磊说,绝大多数案件中,被查实的卖血人数只有三四人。“由于证据难以采集,除了被抓的现行之外,以前的很难查实。”

  正因为如此,白磊说,几年来,好几个犯罪嫌疑人都是“老面孔”。而从犯罪嫌疑人的交代来看,近年来不少滋生在医院的号贩子以及其他不法分子也看出好处,纷纷转行,加入了组织卖血的团伙中。

  “当血贩子多轻松,又不用大早上去排队。”白磊说。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血贩 卖血团伙 无偿献血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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