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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为何普遍不愿“农转非” 称做城里人不划算

2014年08月17日 09:41 |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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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统计局一份调查报告结果显示,尽管有93.7%的进城务工人员表示习惯城市生活,但真正愿意落户城市的却只有10.7%。

  “也就是登记制度统一了,但要转为城市户口我可不愿意!”

  8月12日,当记者走进中国西部最大的人力资源市场——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市场,四川农民工王群对于刚刚发布不久的户改政策,对记者如是说。

  7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到2020年,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等信息,不仅预示着数十年来“农业”与“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也意味着城市大门已开始逐步向农村人口敞开。

  “城门”虽开,但记者连日来调查采访发现,更多“城外”之人表现出了与王群相同的态度。

  一组数据印证了上述判断。近期,四川省统计局关于《2014年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现状调查报告》的结果显示,尽管有93.7%的进城务工人员表示习惯城市生活,但真正愿意落户城市的却只有10.7%。

  “守住农村户口,守住地”

  44岁的王群来自四川仁寿县农村,和丈夫来成都务工10年,在工地做杂工,女儿在市区公司上班,一家三口租住在距主城区约20分钟车程的双流县。

  根据《意见》,王群一家有固定租赁房,女儿在城里合法稳定就业,只要女儿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便可选择在建制镇、小城市以及中等城市落户。

  但王群对于转城市户口并不感兴趣。在她看来,在城市,他们没技术、没稳定工作,更买不起房子,保住农村户口,至少手里握有土地。“转城里户口后土地可能得收回,那我们连最后的退路都没有了。”王群表示,除非土地是被占用,不然开出什么条件都不会把土地流转出去。

  毋庸置疑,土地是农民止步“城门”的最关键因素。但根据目前政策,落户城市并不意味着失去土地。根据《意见》,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但即便听了记者的解释,王群依旧不改不落户城市的决心。王群说,可能再干10年就和丈夫回家养老了,到时候养些鸡仔,种点菜,生活肯定比在城市安逸得多。

  50岁的陈洪仁是四川彭山人,进城打工已近20年,在不到10平方米的出租屋里开小卖部。“在城里无论做什么都是漂,农民有土地才有根!”陈洪仁说,“守住农村户口,守住地,在城里赚不到钱那天,回村里还能有口饭吃。”

编辑:顾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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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民工为何普遍不愿农转非 农转非 农业户口 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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