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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协建言黄河滩区扶贫开发 百万人如何搬得出可致富

2014年09月11日 10:35 | 作者:张磊 靳燕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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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万人如何搬得出可致富

  ———河南省政协建言黄河滩区扶贫开发

  ■新闻背景:河南黄河滩区面积有2116平方公里,耕地228万亩,滩内居住人口125.4万人,涉及1172个村。其中,滩区有4个国家级贫困县,2个省级贫困县,贫困村414个,贫困人口34.1万人。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滩区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问题,国务院批复的《黄河流域综合规划》、《中原经济区规划》中明确提出推进滩区扶贫搬迁。

  这里,承担着黄河汛期行洪的功能,其形成的“地上悬河”却也成为最大的生存威胁;这里,黄河是赋予了他们“生”的沃土,却也是他们“贫”的禁锢。黄河滩区的这一现状愈发突显了“扶贫开发是统筹滩区安全与发展的战略举措”的重大意义。

  黄河滩区扶贫开发,这项浩大的民生工程面临的问题有哪些?如何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目标?带着这一考量,8月20日至22日,河南省政协常委视察团沿着兰考、新乡封丘、长垣和濮阳市的濮阳县四地的黄河滩区进行视察,在走访中询问,在询问中思考,在思考中座谈,为滩区的扶贫开发集智献策。视察团认为,在滩区扶贫搬迁中应充分考虑黄河滩区的差异性特点,因地制宜地突出抓好转业扶贫、特色产业扶贫和搬迁扶贫。

  据了解,目前滩区还有103.7万人生活在20年一遇防洪标准水位线以下,特别是居住在低滩区和高滩区中“落河村”、“近堤村”的82万人,仍时刻面临洪水威胁。为此,河南省制定了《河南省黄河滩区扶贫搬迁规划(2013-2020年)》和《河南省黄河滩区群众脱贫工程总体方案》,按规划要求将黄河滩区未达到防洪安全标准的103.7万滩区群众全部外迁。

  “要充分认识集体迁建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区别对待,有计划分批、分期组织实施,最终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目标。”走访途中,河南省政协副主席靳绥东意味深长地说道。张冬平常委认为,“搬迁和扶贫是两个概念,不能片面地将搬迁当作扶贫,要做到搬迁规划与就业规划、产业规划相结合。”化有勋常委建议,各部门要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市、县、乡要认真研究制定细则,确保搬迁后百姓生活的顺畅。诚如牛玉国委员所言“相关部门要及早着手,建立使外迁居民具有稳定收入的长效机制。”

  滩区居民搬迁有一个过程,而前期试点工作仅仅是一部分,没有迁出的滩区群众仍要生产生活;即使已搬迁的群众,其搬迁后的滩区仍需要综合治理。视察团对此达成共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滩区居民生产生活的必然要求。现阶段修建避水楼台、撤退道路等工程,仍是解决滩区群众避洪的主要手段。对还生活在滩区的贫困群众,应加大投入,着力提升公路、水利、电力、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切实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

  由于滩区是黄河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国家河道管理法规的限制,滩区内没有大型工厂企业,主要以农业种植为主,与周边区域的差距呈逐步扩大之势,已形成典型的沿黄贫困带。

  基于滩区滞洪、沉沙这一客观现实考量,如何从产业结构调整上实现脱贫致富,视察团给出了答案:“产业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是滩区农民就业增收的根本途径,是发挥滩区后发优势、加快扶贫开发的战略选择。”

  在王永苏常委看来,滩区开发要注重农业的规模化、现代化,积极引进工商企业进入滩区发展规模化现代农业,培育家庭农场。河南省政协副主席李英杰表示,应立足黄河滩区特点,研究制定滩区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扩大特色种植及加工业、做强草食畜牧养殖业、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实现一县有一两个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一村有一个致富项目,以通过产业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省政协秘书长郭俊民说。

  视察中发现,受政府投资少、农民筹资能力低等因素影响,有1/3的农户不愿意搬迁;有1/3的农户,如果建房补助资金合适,自己筹措3万元左右,可以搬迁;另外1/3的农户,只要位置适宜、补助适当,愿意统一搬迁。对此,视察团建议,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将黄河滩区扶贫开发纳入国家扶贫攻坚扶持范围,解决滩区发展力量不足的问题,形成扶贫开发大合力。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滩区 扶贫 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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