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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民警实名举报公安局长公车接送小狗(图)

2014年09月12日 10:24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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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提示:昨天,一篇题为“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局长曹某的小狗配公车”的帖子在网上发酵。实名举报者高建超是一名在职民警,举报帖子称局长、小狗、家人用奔驰、奥迪、广本奥德赛五部公车,车辆涉嫌用犯罪手段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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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超实名举报帖中一女子怀抱小狗站在一辆轿车后面。

 

  淮安市公安局信访处民警实名举报区委常委、公安局长

  记者昨天电话采访两人时,他们称均在开会

  扬子晚报网9月11日讯(记者 朱鼎兆)昨天,一篇题为“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局长曹某的小狗配公车”的帖子在网上发酵,由于实名举报者高建超是一名在职民警,而且又是淮安市公安局信访处民警,而被举报人则是淮安市清浦区委常委、清浦区公安分局局长曹兴龙,所以该贴引发网民关注,记者昨天就举报内容想电话采访两名当事人时,两人均称在开会,截至记者发稿时,淮安相关部门正在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信访处民警网络实名举报分局公安局长

  9日晚,一条题为“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局长曹某的小狗配公车”的帖子现身网络。帖子内容称:本人高建超,就职于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信访处,以公民身份爆料区公 安局 长曹兴龙的小狗外出用公 车的部分视频截 图。局长、小狗、家人用奔驰、奥迪、广本奥德赛五部公车,车辆涉嫌用犯罪手段取得。

  高建超在网帖列举了曹某“公车私用”、“徇私舞弊”和“经济问题”。网贴称:“局长、小狗、家人用奔驰、奥迪、广本奥德赛五部公车,车辆涉嫌用犯罪手段取得。公安局在查办周某(原清浦区黄码乡副乡长)等人赌博刑事案件时,局长在收到十几名涉嫌犯罪人员交纳的170多万元后未追究任何人任何责任,涉嫌徇私舞弊犯罪。局长将办理此类案件的钱以保安清浦大队的名义存入江苏银行人民南路支行帐户,动用该帐户资金以金康公司名义购置苏H83001等汽车,大肆挥霍,涉嫌其它严重经济问题”,记者昨天下午致电金康公司,该公司网站上的登记电话无法接通。

  帖子最后还附了高建超本人身份证号:320811********4534以及其手机号。他同时期待着全国网友支持,期待着真正反 “四风”、反腐 败人士支持!记者注意到,在高建超所发的视频截图中,确实出现他帖子中所说的汽车以及一名怀抱小狗的女子站在汽车后面。

  举报人称他与被举报人有私人恩怨

  记者了解到,高建超今年40岁,1996年参加工作,直到2011年4月都在淮安市清浦公安分局分局工作,随后调入淮安市公安局。公开资料显示,被举报人曹兴龙现任清浦区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今年51岁,2010年6月由淮安市公安局调任青浦区公安分局担任局长。

  举报人高建超在此前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称,他和被举报人曾共事不到一年,“自己和举报对象有一些私人恩怨,但不足为提,此次举报主要是响应反腐号召。”此次举报曹兴龙,主要是因为其私家使用多部公车,车款涉嫌用非法手段取得。其6月5日就向纪检部门递交了相关举报材料和证据,但是一直没有进展,于是采用了实名发帖的方式。帖子发出去后,他感到“周围的许多压力”。

  记者电话采访两人均称在开会

  那么,高建超在网贴中所举报的内容是否属实,记者昨天想电话采访两人,在得知记者的身份后,曹兴龙局长称正在开会,而高建超电话刚接通也称正在开会边匆匆挂断电话。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此前淮安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已接到高建超对清浦区公安分局局长曹兴龙的举报,7月中下旬就已经被受理,按照规定,信访部门会在3个月以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高建超网络实名举报的帖子发出后,淮安市公安局纪检部门已约其谈话,了解情况。淮安市公安局党委对此事高度重视,组织上正在对网帖所述内容进行核查,核查由市局的纪检部门牵头,一有结果就会向社会通报。

编辑:牟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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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车接送小狗 江苏民警 公安局长公车接送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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