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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生存状况:“同工同酬”难实现 盼工会维护工人利益

2014年11月03日 09:19 | 作者:韩柳洁 郭稳才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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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相关法律要落到实处

 

  2013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劳动合同法,针对劳务派遣“三性”岗位、同工同酬以及提高违法成本等内容作出了修改完善,以扼制劳务派遣工被滥用的问题。2013年12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三性”岗位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应当控制在用工总量的10%以内,同时在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社会保险上应遵守同工同酬、同工同权的原则。法律的修改和相关规章的出台,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广泛好评。

  鉴于劳务派遣的复杂性,特别是相关单位的逐利性,人们在对法律叫好的同时,总是担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总是疑虑好法律能不能落到实处。特别是劳务派遣工们更是拭目以待,梦想着法律的阳光普照在自己身上。我在与劳务派遣工座谈交流中,发现持有这种想法的占73%。同时,不少劳务派遣工的焦虑心理与日俱增,担心届时被辞退下岗或者被业务外包。

  为保证相关法律落地生根,依法规范劳务派遣,提出以下建议:

  一、 有关部门要适时对依法规范劳务派遣工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制定一部法律、法规,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更为关键的是在落实。建议以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为依据,以国有企业为重点,对用工单位、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的范围和比例、落实同工同酬待遇、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正反典型,纠正存在问题,坚决把劳务派遣真正关进法治的笼子里。

  二、 开通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举报电话。要加强对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行为的群众监督,依靠职工群众监督推动法律落实。建议开通职工监督专线,并向社会公布,使广大职工有渠道向相关部门和单位举报企业的违法行为。举报问题一经查实,必须严肃处理,决不能让违法行为以种种“对策”越过法律的红线。这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郭稳才)

 

编辑:牟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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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劳务派遣工 同工同酬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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