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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挪用数亿公款潜逃泰国 为避追查整容藏匿(图)

2014年11月10日 19:39 |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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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陈案”在当时国内“职务犯罪”案中涉案资金排第一。

  通过对银行转账等信息分析,专案组认为“二陈”可能潜逃到澳门。专案组在赌场赚取佣金的马仔口中得知,两人的确来过澳门,但已经走了。三年后,冯伟权、池维奇先后被判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8年。然而“二陈”仍在逃,使得该案无法定音。

  转眼到了1999年,专案组通过监控发现,一位旅行社工作人员突然找到陈秋圆母亲,要她到电话亭打电话。专案组随后找到该旅行社,获知该工作人员已与陈秋圆母亲一起购买机票,要飞赴泰国清迈。

  “二陈”在泰国的可能性很大!专案组立即决定去泰国。此时,在泰国生活多年的“二陈”,已经打通关系,购买了泰籍身份证,他们利用转移到泰国的赃款,开办了多家商行,拥有两栋高级洋房、3辆豪华轿车,成为当地知名富豪。两人怕追查,都已经整容。

  经过联系,泰国警方承诺立即实施抓捕,并保证连夜将“二陈”秘密押到昆明,交给中国追逃组。1999年8月31日晚11时,泰国警方以调查一起交通事故为由接近“二陈”,并实施抓捕。审讯时,已在泰国生活4年的“二陈”,用流利泰语跟警方交流,他们坚称自己是泰国人,不是中国人。泰国警方准备将两人连夜押送出境,“二陈”说要回家拿两件衣服,没想到他们一回家就给泰国多家媒体打电话,谎称中国警方越境抓人。媒体的曝光引起极大反响,秘密押解计划被迫暂停。

  追逃组当即联系中国驻清迈总领事馆,希望与泰国沟通,通过遣送将“二陈”移交国内。没想到,随着媒体连续炒作,泰国方面认为,必须通过司法判决才能给民众一个交代。

  泰国方面以“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及非法持有和使用骗取的证件”罪名,将“二陈”拘捕,次年判处陈满雄有期徒刑27年零8个月,判处陈秋圆有期徒刑22年零8个月,因认罪减刑一半。

  因为这份判决,遣送之事搁浅。2000年12月8日,我国驻泰国大使馆向泰国外交部发照会,要求引渡“二陈”回中国受审。此后,引渡“二陈”成为了中国驻泰大使馆的头等大事,甚至连国家领导人访问泰国时也会提到此事。强大的外交压力,让泰国政府看到了我国引渡“二陈”的决心。

  2002年11月15日,泰国最高法院准予引渡陈满雄、陈秋圆回中国。同年12月26日,“二陈”被临时引渡回国。2005年,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处“二陈”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4年。2006年,“二陈”被送回泰国继续服刑。2008年8月,泰国法院最终裁定将“二陈”引渡回中国。 记者 尹安学

 

编辑: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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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北京反腐败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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