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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推进长江经济带开发中的湿地保护”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5年05月21日 15:5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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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监事长姚中民:

以市场化思维推动湿地保护

经过多年的发展,长江经济带目前覆盖了全国40%以上的人口和生产总值,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同时,长江流域的一些无序开发活动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影响,尤其是湿地保护面临严峻形势。

一、 对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的几点认识。一是要正确认识长江经济带开发战略与湿地保护的辩证关系,既要实施经济带开发又要依法保护湿地,把湿地良好的生态环境与经济效益结合起来。二是湿地保护规划要先行,要把湿地开发和保护纳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总体规划。三是国家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适时出台相应湿地保护投融资政策,并建立相应补偿机制。四是长江湿地保护开发任重道远。湿地保护投资欠账多、缺口大,建议国家加大支持力度。加大政府支持的同时也要用市场化方式解决相关问题。

二、 对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的几点建议:一是加强项目建设。可规划湿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合棚户区改造、旅游产业开发、城镇化等规划湿地项目,建设湿地公园等。二是加强法人主体建设。成立政府类投融资平台开发建设纯公益性湿地项目,引导企业类投资主体,投资排污、垃圾处理、旅游等项目;组建混合类项目法人,由政府和企业联合投资湿地项目等。三是加强信用建设。国家和各级政府应明确一定财政资金支持,建议利用这些政策和财政资金并预期未来投入资金,将其转化为资本投入或财政补贴或财政担保,为湿地项目增信等。四是加强投融资推动。建议国家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鼓励金融机构对湿地项目进行优惠融资支持;建立环境保护开发基金,发行湿地保护与开发专项债券,定向用于湿地项目;建立重大项目相对应的生态补偿机制,在项目立项时就拟定投产效益中提取适当比例资金,专项用于湿地保护。

全国政协常委、香港中华总商会副会长林树哲:

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也需加强公民社会道德教育

香港早在上世纪70年代,为应付人口激增的需求,政府计划在拥有南中国第二大湿地的天水围地区建造新市镇,但同时也划出近100公顷土地作为生态保护区,立法严格保护,任何污水与垃圾倒入该区将遭到刑事检控。该保护区即现在的香港湿地公园。目前,公园已成为生态保护教育中心,也是热门旅游景点。经过多年努力,公园已成为候鸟南北迁移的一个主要停靠区。

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关系人民福祉,也关乎子孙后代未来。对此,谈几点思考:

一、 政府带头。各地政府应改变一味追求GDP的心态,要坚持全面、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二、法治要先行。应切实加强法制观念,尽快出台有关湿地、江河、湖泊的一系列环境法律。三、政府资金支持。一些城郊农村地区常因污水随意排放、垃圾成堆而造成环境破坏。由于基层县、乡政府财力有限,缺乏资金投建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希望中央和省级政府予以支持。四、环保要与群众生产适度结合。环保不能单靠政府,也需要群众积极配合,应调动群众自觉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五、加强社会道德教育,形成良好公民责任意识。

全国政协委员、河海大学副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超:

借助长江经济带建设 打造长江绿色生态廊道

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同时,要加强长江水环境与生态环境保护,必须在战略规划阶段高度重视、科学规划。

目前,长江经济带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有:长江流域局部江段水体污染严重,69%湖泊处于富营养化状态;湿地退化,导致湖区水安全保障能力降低,水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面临威胁;长江渔业资源严重枯竭;长江流域水鸟栖息地的减少和破坏直接威胁着众多稀有鸟类的生存;珍稀物种生存面临严峻挑战。为此建议:

一、 借助长江经济带建设,打造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二、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严格落实《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三、科学规划长江经济带产业结构,杜绝化工、电镀、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落户。四、以水功能区划为基础,严格控制入江排污控制量,加快点源和面源污染治理。五、慎重建设重大水生态修复工程,着力改善长江与鄱阳湖和洞庭湖关系,促进河湖健康。六、明确单一部门管理沿江湿地,解决“多头管理、谁也不负责”的问题,切实保护湿地范围、水质、栖息地等关键生态要素。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湿地 保护 生态 地保 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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