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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将建市民电子健康档案 可凭处方到药店购药
市卫计局发布《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文/广州日报记者汪万里
昨天,东莞市卫计局对外发布了《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被认定是东莞深化医改的“日程表”。
《方案》中明确,到2017年年底,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基本破除,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这次的方案新颖的一点是,《方案》指出,东莞市公立医院将试行“院长年薪制”,《东莞市公立医院薪酬分配指导意见》已经出台。
就医:
可凭处方到药店购药
《方案》提出,到2015年年底,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
另外,将推进智慧医疗的建设和应用,建立动态更新的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2015年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区域平台对接,完成全市卫生计生预约服务统一平台建设。
到2015年年底,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将继续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中药饮片除外),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力争到2017年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
管理:
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对于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公立医院以及混合所有制医院等可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
全面推行以岗位管理制度、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重点的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对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通过相关规定引进。
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完善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亮点:
公立医院院长试点年薪制
这次的方案新颖的一点是,《方案》指出,东莞市公立医院将试行“院长年薪制”,《东莞市公立医院薪酬分配指导意见》已经出台。
此前,有知情人透露,相关方案中规定,东莞市属公立医院院长试行年薪制后,年薪最高的定了60万元,但要拿到这个年薪,院长必须完成很多考评指标。
实际上,从去年年底开始,就不断有风声传出,东莞7家市属公立医院的院长有望率先试点院长年薪制,看试点的情况再决定下一步是否扩大到全市其他公立医院。
这7家市属公立医院分别是: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慢性病防治院、市新涌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石龙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除新涌医院是专科医院外,其余6家医院几乎是东莞医疗水平最好、门诊量和住院人数最多的医院。
编辑:赵彦
关键词:东莞 电子健康档案 处方 药店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