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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起草人:起草该法难点是公权力介入尺度

2016年03月11日 10:32 |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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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近年来一直有法官、检察官流失的报道见诸报端,您怎么看待这一现象?

苏泽林:法官、检察官流失的现象确实存在,这是综合因素造成的。第一,很多地方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法官、检察官的工作压力普遍很大,长期超负荷运转。此外还涉及到职业保障,比如工资制度、个人安全等。所以,我一直呼吁要给法官、检察官减压。

关于法检队伍建设吸引优秀律师加盟 最高法破冰之举让人欣喜

华西都市报:一直在呼吁优秀律师能够加盟到法官和检察官队伍中来,以您的了解,加盟的律师多吗?怎样吸引优秀律师去检察院、法院工作?

苏泽林:在任何一个国家,律师挣的钱都比法官多。但是为什么很多国家的律师愿意去当法官?因为法官受社会尊重,是法律职业中的精英人才,有一种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作为解决社会矛盾最后一道屏障的法院,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应该更高,受社会尊重的程度应该更大。10年前,最高人民法院希望优秀律师进入法院,结果不理想。而现在最高法已吸引了优秀律师加盟,局面正在改变,这一点让人欣喜。

推进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法院、检察院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已经凸显,加上国家的重视,让司法从业者看到了希望。人民群众也切身感受到了司法公开和公正,这些对律师来说都是吸引力。

很多国家的法官、检察官之前都是做律师的,当他积累了一定财富时,对精神的追求已超过了对物质的追求,所以从优秀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是可以实现的。

华西都市报:您从最高法院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对从执法到立法的身份转变,您的感受是什么?

苏泽林:司法是一个点,你只要用好法律和法律的精神去办好案件,重点是保证个案公正。而立法是照顾整个国家的方方面面的利益,需要考虑的面更宽,每一次修法、立法,需要征求很多意见,要判断哪一种意见更符合国家实际和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这是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法院是执行规则、解决社会矛盾,而人大立法是制定规则,要体现法律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寰熊浩然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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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反家暴法 难点 公权力介入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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