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声·政情>观察 观察

营改增实施半月:二手房交易税负降低 办税流程不变

2016年05月16日 09:07 | 作者:种卿 |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分享到: 

北京一楼盘销售现场。<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 >中新网</a> 种卿 摄

北京一楼盘销售现场。中新网 种卿 摄


  发票即时开具 办税地点流程无改变

  房地产行业营改增落实后,除了关心税负问题,普通购房者也十分关注个人买卖二手房在纳税地点和手续上有无变化?

  为此,中新网记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获知,目前来看,北京地区个人买卖二手房交税手续、办税地点,以及提交材料、办理流程等都没有变化,买卖双方依然要到当地地税部门进行办理。

  不仅如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明确应该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明确个人转让住房,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签订转让合同,2016年5月1日以后办理产权变更事项的,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在严跃进看来,官方虽然未对后续二手房交易的纳税地点和手续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大方向是尽量降低成本,同时简化计算方式,民众对此类事项的顾虑可以降低。

  另外,中新网记者近日就餐要求开具发票时,就被餐厅工作人员告知,由于营改增刚刚落实,新发票需要等到5月下旬才能开出,那么,对于二手房交易来说,增值税发票可以及时开具吗?

  “增值税发票不存在延期开具的问题,只要资料齐全并缴纳了相应税款,地税部门工作人员就可以开出发票。”一位北京链家地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完)

编辑:玄燕凤

01 02 03

关键词:营改增 二手房交易税负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