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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忏悔:第一次收钱又惊又喜又怕

2016年05月31日 11:04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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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人:陈革

●原任职务:江苏省如皋市蚕种场副场长、党支部副书记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4年7月23日,如皋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

●犯罪事实:陈革于2009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矛盾协调、工程验收、广告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2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

从记事起我的父亲对我的要求就特别严格,所以在工作中我总是处处领先。以后我的工作虽然几经变动,但是我一直在默默地告诫自己:工作要领先,就一定要注意不能贪,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做的不做。可是从2008年开始,随着职务的升迁和权力的增大,我的思想也发生了变化,从起初的接受人家吃请、收受人家所送的烟酒总觉得不违纪、不违法,到后来去一些高档娱乐场所,看到老板们挥金如土,我的心理产生了不平衡,他们之所以能过上这样的生活,还不是手上有钱吗!于是,我也就想着如何去搞钱,如何发财致富。第一次收钱时,我是又惊,又喜,又怕。惊的是钱来得真快,喜的是这样下去我也能发财,怕的是东窗事发怎么办。但金钱的诱惑和占有欲很快就占了上风。我还侥幸地认为,我和王某所做的事谁也不知道。从此,我在受贿道路上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幸好组织上发现了我的问题,为我“踩了刹车”,要不然不知我会在这犯罪的道路上滑得多远、多深。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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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忏悔 第一次 收钱 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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