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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杨成长:房地产政策的着力点是打击过度投机

2016年10月09日 15:27 | 作者:杨成长 |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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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从便于投机的角度看,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在制度上的方便程度基本相同,那么我国股票市场能造成多大泡沫,房地产也可能造成多大泡沫。不同的是,我国股票市场基本上每五到七年都要经历一次巨大的波动周期,将聚积的风险释放出来,而房地产市场始终在不断地积累和沉淀风险。由于房地产价格始终在不断上升,形成了投机人的投机所得和不断推高的房价,最终需要由具有真实需求的后来的房屋购买人来承担。投机造成的风险和成本需要由真实居住需求的投资人来承担。

当前,我国的利率出现了大幅度下行,各类金融投资收益率大幅度下降,房地产贷款利率已经从过去的7%左右下降到4%左右。一方面是大量资金需要寻找高收益的市场或资产,十分青睐房地产;另一方面,房贷利率的大幅度下降进一步降低了使用杠杆的成本。再加上部分地区为了鼓励买房,进一步提高房贷比例,银行争相扩大房贷的优惠条件。这些都为房地产投机创造了更加便利的条件。近期,由于房地产市场投机过度,交易量和价格不断攀升,部分地区的土地招标和房价已经处于失控状态,非常值得相关部门高度警觉。

必须采取以二手房累进所得税制为核心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抑制投机性需求

我国的房地产政策,必须保护和鼓励以家庭的未来收入为基础的真实的居住需求,必须保护和鼓励以未来房屋租金为基础的长期投资需求,坚决打击以博取市场差价为基础的短期投机需求。只要房地产市场上过度投机行为被抑制了,基于真实居住和长期投资需求是越旺越好。真实投资需求旺,说明中国房地产需求的高峰期还没有过去,不存在供给过剩,房地产引领经济的增长动力还没有减弱,这当然是好事情。但是如果是投机和交易过度,形成了房地产虚假繁荣和房价的巨大泡沫,随后将出现房地产市场的巨大震荡,那对中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稳定都将是灾难性的。因此,当前我们必须把房地产政策的调整放在着力打击过度投机上,而不是简单采取限购政策了事。而抑制过度投机,关键是要改变形成过度投机的市场条件。过度投机的市场条件没有了,过度投机的行为自然会慢慢减退。

首先要坚持房地产的市场化供给机制,特别是土地供应的市场化。由于各地政府的土地供应受到规划和土地管理制度的限制,再加上部分地区的确存在土地供应过度、商品房库存过大等问题,以及社会对各级政府卖地行为的批判,导致部分地区政府收紧了住宅土地供应,甚至出现了越是房价暴涨的地区,土地供应越紧张的局面。我国目前的居民住宅供给能力和未来供给能力都是巨大的,很多关于未来房地产特别是土地供给不足的观点都是由错误的舆论导向造成的。我们必须坚决破除我国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越来越有限、未来将越来越紧张的舆论导向。我国房地产市场走的是集约化土地使用道路,住宅容积率一般都在2.5到3倍之间,住宅使用的土地最集约。即使在中小城市,居民住宅楼动不动就高达三五十层。居民住宅用地只占建设用地的15%左右,只相当于基础设施用地的三分之一。未来的趋势是工业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占比将持续下降,即使按照目前的建设用地规划,也不存在各城市缺乏住宅用地的问题。我国目前城市的住宅总面积约200多亿平方米,即使再增加一倍,按照目前的容积率,占地也不到一万平方公里,从理论上讲完全不存在没地盖房的问题。农村实行宅基地置换后,住宅用地还可以大幅度下降。即使像北京和上海等特大型城市,控制的也只是整体的建设用地。由于这些特大型城市的工业用地过剩,使用效率过度,基础设施用地比例将持续下降,再加上老城区的改造,住宅用地比例也可以大幅度提升,也不存在没地盖房子的问题。在舆论宣传上不分清建设用地的有限性和住宅用地的充分供应,人为造成人们的恐慌心理,形成了恐慌性消费,这不是现实的供给短缺造成的,而是人们的短缺预期造成的。错误的住宅用地将短缺的舆论导向,再加上各级政府人为控制土地供应节奏,形成了在土地上的恐慌性购买。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到土地不可能按照计划好的节奏匀速供给,在市场有需求、价格高企的时候,必须扩大土地供给,相反一旦市场出现了供求逆转,想卖也卖不出。只有扩大供给才能改变市场预期,简单采取限制价格甚至是抽签等方式来抑制需求,只能造成更加恐慌的需求心态。政府的土地在一段时期内可以集中卖,但是卖地的收入必须跨期使用,绝对不能当年收当年支。中央政府应该对各地政府的土地拍卖收入进行跨年度和跨地区的调节。

编辑:韩静

关键词:民建 房地产政策 过度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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