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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重视特殊教育”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年11月11日 14:1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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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残联副主席王新宪:提高农村和民族地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

通过调研,深深感到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仍比较低。有关调查数据显示,84%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来自农村。造成入学率低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对特殊教育认识水平偏低,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特殊教育投入和资源明显不足;特教教师数量不足,专业水平不高;家庭因素影响入学不容小视。造成残疾学生未入学的主要原因除残疾程度较重外,排在第二位的是家庭经济困难。为此,建议:

一、 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目标,加大权重,加强督导,必要时实行“一票否决”,强化政府责任,提高政府依法发展特教的意识。

二、 以县为单位逐一核实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明确解决入学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一人一案”。根据时间表,逐县验收,确保落到实处。

三、 加大经费投入,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在现有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基础上建立投入增长机制;中央和省级设立的特教专项经费向中西部倾斜,改善特教办学条件。加大残疾学生助学力度,在“两免一补”基础上突出特教特办,扩大残疾学生补助范围、增加补助项目、提高补助水平。

四、 实施中西部地区特教师资定向培养计划,用优厚的待遇吸引优秀人才长期稳定地到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一线工作。

五、 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和普及有关残疾、残疾人享有受教育权利等知识和知识改变残疾人命运的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讲座、个别咨询、心理辅导、家长联谊会等方式,为残疾儿童家长提供支持和服务。

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完善特教的体制机制

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千头万绪,目前阶段,必须改革一些关键的体制机制问题。为此,建议:

一、 在教育系统内部,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全口径特殊教育。按照管理权限,分级纳入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负责落实医教结合和实施融合教育;负责特教师资、教材、教研等相关问题;协管教育康复、庇护性就业等事宜。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教管理的职责,特别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协调处理特教事宜。

二、 在教育系统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教育与医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实质性对接,建立各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考核评价机制,统筹推进特殊教育发展。相应地,应合作建立特殊儿童信息档案数据管理平台,设立特殊儿童入学咨询鉴定委员会,实行顾问医生制度,推动职业教育与高职院校和行业人员的合作、落实庇护性就业等教育系统不能独立完成的项目,推动特殊教育向多方协作转型。

三、 建立特教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在继续加大对特教事业投入的同时,通过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为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筹集更多的经费。设定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的建设标准和经费投入标准,满足特殊教育的一般性需求;减免残疾儿童从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的各项费用;更新国家标准,加大特教师资的津补贴力度,对未能落实中央政策的责任单位进行监督和问责。

只有理顺了特教发展的体制机制,才能在公平和效率两个维度上,更好地推动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原党委书记马德秀:特殊教育核心在教师

我国特殊教育在校生44万,其中在特教学校就读的20多万,在普通学校随班学习的20多万。在1.4亿义务教育在校生中这是个小群体,但它却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窗口,是衡量国民教育发展水平的风向标,是国家文明程度的最真实反映。发展特殊教育,核心在教师。

目前,特教教师的短板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数量不足、结构失衡,数量不足反映在编制紧缺,结构失衡反映在类型结构,以及职称评定不切实际;二是待遇不高,职业吸引力差。我国特教津贴低,全国仍有20多个高等特教学院教师享受不到津贴;三是专业化水平不高,职业胜任力不强。

特殊教育聚焦“特殊”二字,由于教育对象、教学体系、评价标准、财力保障的特殊性,教师队伍建设必须有特殊的政策支持。为此建议:

一、 统筹顶层规划。国家应坚持“特教特办”,地方应变碎片管理为合作共治,教育、编办、财政、人社和残联等部门形成合力,分类规划,优先建设,突出重点,系统推进。

二、 制定编制标准。师生比不低于1:2.5,并对专职技术服务老师予以倾斜;同时为特教教师建立专门职称评聘体系。

三、 提高津贴水平。按“全部收入”的25%划定国家最低标准,鼓励各地根据招收学生的残疾程度上浮。

四、 加强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统筹布局高等特教师范院校,增设特殊教育系、适当降低录取线、实施中西部定向培养计划,建立多元培养模式和职业准入机制。提高骨干教师“国培计划”辐射面,省级培训实现全覆盖。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力量

教师是支撑特教事业发展的脊梁,但目前特教教师培养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是特教专职教师培养力量不足。我国仅有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特教师资为主的普通高校(南京特师);2015年,全国共有78所高校招收特教专业学生7100余人,就算这些学生毕业全部从事特教工作,也不能满足特教事业的需要;特教科研力量落后;学前、高中、高等、职业教育都是特教专业人才洼地。二是随班就读指导老师缺乏专业培训。一方面老师难有精力保障残疾学生教育需要,另一方面残疾儿童的接受知识程度、心理特点都比较特殊,指导老师缺乏专业知识,也没有参加过特教培训,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也就无从谈起。下一步政策的着力点应放在特教师资培养方面,努力培养人、吸引人、留住人。为此,建议:

一、 加大特教教师培养力度。有计划地在师范类院校和医学院校增设一批特殊教育相关专业,适当扩大招生规模;在现有师范类专业中加开特殊教育类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集中财力、物力办好一批特色突出的示范性特教学院;以提升质量为目的对已开设特教专业的院校进行专项督查。

二、 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机制。在“国培计划”中单列特教教师培训项目,带动各省加大力度培训特殊教育教师,在一段时间内逐级开展包含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指导教师在内的特教教师全员培训。

此外,特教教师缺乏职业成就感,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建议设立特教教师的心理辅导站,恢复特教教师的休养、疗养制度,让特教教师喘一口气;在各种级别、各个系统的表彰中给予特殊教育教师一定的名额,让特教教师多一点荣誉感。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特殊教育 特教 学校 残疾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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