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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谈未成年犯罪 如果当初有人拉这些孩子一把…

2017年06月01日 10:26 |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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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悲剧重演

如何防止悲剧重演?谁又来守望霸凌双方的未来?

至少,未检检察官们在行动。

2012年10月,北京市检察机关实施社会调查制度,确定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为试点。此后在未成年人案件调查、审理的过程中,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会委托第三方社工事务所对涉案人进行多次社会调查,对其成长氛围、家庭情况、教育环境进行了解,并运用到法律判决审理过程中,作为量刑的重要依据,同时拟定相应的帮教矫正计划,此举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已坚持了5年。


检察官谈未成年犯罪

检察官谈未成年犯罪


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导下,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自2013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首推跟踪帮教制度,为了让孩子们更好地回归社会,检察官对刑满释放、判处缓刑、作出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建立跟踪帮教档案,定期跟踪孩子的状况,了解学业情况,社会工作,并定期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为家长开办家长课堂。

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主任赵丽佳指出,北京市检察机关始终以确保办案质量和帮教预防效果为中心,除了帮犯罪孩子回归正途外,预防犯罪也是十分必要和彰显温度的一项重要工作。

两年前,她曾担任过北京某艺术学院的法制副校长,多次在校园内开展预防犯罪讲座活动,至今,这所曾经多次发生盗窃、斗殴事件的学校,再没有任何刑事案件发生。不仅如此,在通州区人民检察院5年来所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再犯率不到1%。

“检察官,从去年事发已有半年多时间,我至今仍无比悔恨……”“曾经的我,太过无知、自私……在里面,我常常会做梦,梦见自己和同学们回学校上课……接下来的路,我会严格要求自己,再也不会做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事。”

每每读着这些字迹不一的亲笔信时,张永平依旧动容,“这些孩子在成长,但成长的代价是残酷的,真希望用我们的努力,让更多的孩子不再重蹈覆辙”。

(原标题:未成年人犯罪的“惩”与“赎”)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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