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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新政密集袭来:租房市场立法先天不足怎补?

2017年08月01日 17:21 | 作者:朱琳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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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少

鼓励公民“共享”闲置房屋

“好的房源太少了,稍微像样一点的房子租金都很贵,真应了物以稀为贵那句话,而且稍一犹豫就被别人租了。”不少租户反映,一房难求的状况十分普遍。

目前,包括北京在内的很多城市,已开始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明确要求,需自持一部分房屋作为出租房,比如一块地规划面积30万平方米,开发商拿地,需要拿出10万平方米用来建设出租房。

“这是一个比较好的探索。”尹飞说,鼓励房地产企业以租代售,并以此作为去库存的做法,不失成为一种有效的解决方式。

“还应当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建后的住房,只能用于出租,不得销售。”尹飞建议。

除此之外,尹飞认为,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过去管得比较严格,现在可以允许使用一部分来建造房屋,作为地方试点向社会公开租赁,这些探索都是有必要的,我们也应当在立法上予以承认和必要的支持。

同时,对于社会大量闲置的房源,程啸认为,我国在制定房屋租赁立法时也应当对此有所规划。

“许多个人房屋闲置,而想要租房的人却承租无门,造成了供求不畅。如果将这部分闲置房拿出来出租,将解决一部分租户的烦恼。”程啸建议,应当鼓励这部分人将房源拿出来共享。

程啸还认为,应当培育专业化、社会化的住房租赁公司。“对于有多套房源租赁的个人,应当办理工商登记,以企业的名义进行租赁,这也便于工商、住建等行政部门的管理。合法注册的住房租赁企业还可以收集散户的房源,这样也比个人出租稳定性更高。”

编辑:梁霄

关键词:租房 新政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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