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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全面依法治国的斑斓画卷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成就综述

2018年09月07日 16:43 | 作者:魏哲哲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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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促善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宪法乃九鼎重器。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将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

这是1982年宪法实施以来,最高立法机关第五次对国家根本法的修改。从党中央提出建议,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再到大会期间多次审议、补充完善、投票表决,这段法治进程,是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体现出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展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巨大优势。

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此次宪法修改,把宪法宣誓制度确定下来,健全宪法实施制度成为一个亮点。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铿锵的声音,庄严的气氛,这神圣的一刻,定格成人民共和国的历史,融注到亿万人民的心头。3月17日上午,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习近平总书记,抚按宪法、紧握右拳,庄严宣誓。

75字的誓词在人民大会堂回荡,也让每一位在场的全国人大代表心潮澎湃。这是国家领导人首次进行宪法宣誓,也是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面对全国人大代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既是对宪法权威的维护,也是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法律被遵守、法治被信仰,前提是法律真正凝聚共识、体现民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夯实立法这一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坚持立法先行,紧紧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立法项目,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一批重要法律相继出台,为法治中国打造国之重器,为善治奠定良法根基。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修改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健全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立法精细化。五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和继续审议的法律草案都及时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共公布法律草案83件次。国务院全面实施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和立法草案网上征求意见工作,共有67件行政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统筹考虑立新废旧、修法释法并举和法律间协调衔接。

五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通过统筹修改法律的决定16件,涉及修改法律101件次。国务院共发布9件关于清理行政法规的决定,涉及修改行政法规207件次。根据改革要求适时废止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119件。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司法解释备案审查清理工作,截至201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废止817件、确定修改187件司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性文件。

形势在发展,事物在变化,法律体系必须与时俱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

制定监察法,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完善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法律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立法步伐不断加快。

围绕食品安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等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修改食品安全法、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制定慈善法、中医药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制定、修改居住证暂行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行政法规……加强社会民生领域立法,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

制定民法总则、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修改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

每一次立法,都是时代命题的回应、人民智慧的汇聚、法治建设的跃升。截至2018年4月底,共制定法律28件,修改法律137件次,制定修改行政法规266件次,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履坚实

为政者须率先奉法。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活动的基本准则,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

2015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规划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推动依法行政从软任务变成硬约束。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权力运行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政府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节拍越来越清晰、脚步越来越坚实。

——推进依法决策,提升决策公信力。

政府的“红头文件”是不是合法、规范?“民告官”案件中,政府部门如何更好地出庭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风险如何预防和减少,实现政务活动的高效运转……如今,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更加凸显。

2016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各省级政府普遍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全国共有8000余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设立了公职律师,公职律师队伍发展到2.4万人,发挥了为依法决策守门把关的重要作用。

——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更优化。

明明有户口簿、低保证,却被要求开具家庭关系、低收入证明;办理离婚需要提交自己是正常人的证明……一段时间以来,“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现象仍相当程度地存在,是群众和企业办事中的烦心问题。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进行回应,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逐项提出取消或保留的建议;对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最迟要于2018年年底前取消。

以“减证”促“简政”。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方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上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使得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权力关进笼子里,行政执法更规范。

执法对象或其亲友突然下跪时,民警应当如何处置?查验身份证过程中有人拒不出示怎么办?民警查缉嫌疑车辆,当事人拒不下车怎么办?

公安是联系群众最紧密的部门之一,执法效果如何,直接关乎法治权威、政府公信。为了解决基层一线民警在执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安部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统一执法标准,让民警执法规范化落在一招一式。

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方面,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全国32个地方和部门推行上述“三项制度”试点,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乱执法和执法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加大问责力度,推动依法履职。

重大项目建设拖期、财政资金沉淀、土地闲置、保障房空置、涉企乱收费……针对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2014年起,国务院连续四年部署开展全国大督查,推动各地方各部门依法履职,加大问责力度。

五年多来,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通过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决定等方式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直接纠错率达13.1%,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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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治 全面 依法治国 建设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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