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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院所科研自主权扩大

2019年08月26日 08:51 | 来源:中国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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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科技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科院6单位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从完善机构运行管理机制、优化科研管理机制、改革相关人事管理方式、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式、确保政策落实见效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在优化科研管理机制方面,意见要求,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建立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权限开放制度,凡是信息系统已有材料或已要求提供过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供;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改革间接经费预算编制和支付方式,不再由项目负责人编制预算,由项目管理部门(单位)直接核定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资金直接支付给承担单位;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再走招投标程序。此外,国家科研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自主组织科研团队。
在人事管理方式方面,高校和科研院所可根据国家规定和科研需要,自主组织公开招聘,自主设置岗位。支持和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以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在职创业等方式从事创新活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可按照国家规定和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评审结果事后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
此外,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创新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承担财政科研项目的人员、创新团队和优秀青年人才倾斜。对全时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团队负责人以及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等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分配方式。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兼职或离岗创业收入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


编辑:刘畅

关键词:科研 高校 科研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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