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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援助的舞台上

——记民革中央积极推动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2014年04月21日 09:00 | 作者:汪俞佳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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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民革与法律援助的渊源还不止于此。”何丕洁说,早在1992年,我国第一个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在武汉大学诞生。该机构的发起人和首任主任正是时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
  “目前,不少民革基层法律援助机构正在筹备成立,参与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的民革党员人数也不断增加。我们希望这些法律援助中心或工作站,能够在推动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氛围、维护所联系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而这个愿望正一步一步实现。”何丕洁说。
  社会服务的“新名片”
  2013年4月,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揭晓,10名杰出律师中有两名民革党员,郝建华便是其中一位。她担任主任的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9年来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近千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郝建华一直强调,“我只是为老百姓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没什么大不了。”
  在北京,民革党员赵天庆担任主任的律师事务所成立了我国首家纯公益性质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中心。一年时间里,事务所累计受理来自全国各地有关辞职辞退、工资劳保、保险福利等各类劳动人事争议相关咨询581次,多次有效化解当事人的过激情绪,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法律援助是一件替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事。”对民革党员、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钟晓渝来说,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早已铭刻于心。据他介绍,仅2013年,深圳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090起,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
  记者了解到,在数千名担任律师和数百名从事司法工作的民革党员队伍中,像郝建华、赵天庆、钟晓渝这样的人还有很多。经过多年努力,民革在社会法制工作方面的优势已逐步形成,法律人才方面的优势尤为明显。截至去年5月,在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民革党员,有省高院副院长5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4人,从事司法部门工作的干部497人,律师2032人。此外,还有众多从事法学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如今,这支专业队伍,正运用扎实的知识和满腔的热情,推动民革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不断向前。”
  正如何丕洁所言,按照中共十八大和民革十二届三次中常会的要求,民革各级组织充分发挥法律领域人才优势,以民革党员法律工作者和律师事务所为主体,采用免费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法制宣传、结对共建等形式,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在此基础上,民革基层组织还结合各地实际,不断创新援助形式,采用专家志愿服务团、流动服务点、专项咨询活动、广播和电视节目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形式多样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不仅在当地民众中树立下良好口碑,也成为民革开展社会服务的一张新‘名片’”。何丕洁说。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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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革 法律援助 法律咨询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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