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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回应少林寺门票案:出家人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2014年09月24日 10:51 |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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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秘而不宣的官司

  这场官司本来很低调。少林寺向郑州市中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落款于2013年11月18日。“他们正式向法院起诉,就在起诉状写好一个星期左右。”嵩管委方面的代理律师称。

  在此后的10个月里,这场官司一直不为外人所知。郑州中院首选的审理方案就是调解,为此还将原定于今年4月份的开庭延后,至今未定日期。

  “双方没有对话的基础。”嵩管委一位官员曾旁听调解会,“少林寺说我们拖欠四五千万元票款,我们一分钱也不认,怎么谈?”

  少林寺方面也认为没必要调解。释永信的一位下属告诉南都记者,如果调解可以解决问题,少林寺就不会打官司了。他认为,在过去的30多年里,少林寺对于与官方的矛盾,要么忍受,要么通过释永信和僧人上访来解决,都不是长久之计。

  少林寺在起诉书中称,2009年12月30日,原告少林寺同被告嵩管委签订协议书,约定由嵩管委统一管理嵩山少林寺景区门票的经营业务;少林寺按照每人次30元分得门票收入。除此之外,少林寺不负担其他费用;嵩管委负责将收入按月支付给少林寺。

  少林寺认为,自协议书签订以来,少林寺一直依约积极配合嵩管委对景区的经营管理工作,但嵩管委并未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原告应得的门票分成款项,并长期拖欠部分款项。根据少林寺的计算,嵩管委2011年全年拖欠门票分成款1301万余元,2012年全年拖欠1473万余元,2013年1月至10月共拖欠2135万余元,总计拖欠4970万余元,并产生了232万余元的延迟支付违约金。

  少林寺在诉状中强调,门票收入分成是少林寺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也是少林寺维系日常僧众生活支出、开展佛事活动、保护千年古寺、弘扬和发展少林文化的经费保障。嵩管委的拖欠,已经严重影响到上述事项的正常进行。

  在附加诉讼请求中,少林寺以嵩管委严重违约为由,要求解除与嵩管委2009年12月30日签的协议,这意味着少林寺将脱离景区“单干”。

  各有各的算法

  在少林寺内部人士看来,2009年12月30日,少林寺与嵩管委签订的协议书很像一份城下之盟。在此3天前,港中旅已经与登封政府旗下的嵩山少林文化旅游公司共同成立了新公司,名为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下简称“港中旅”),注册资金1亿元,港中旅以现金出资,占51%股份,登封市政府则以经营性资产和部分现金合作,占股49%。

  在政商合作大局已定的情况下,少林寺在谈判桌上已经没有太多余地。“政府招商港中旅,没征求过少林寺的意见。”一位接近释永信的人士称。接着,少林寺又被卷入了一场“被上市”风波。

  少林寺与嵩管委当时签订的协议书约定,甲方嵩管委统一管理嵩山少林景区门票的经营业务,按照少林景区票面价格每人次100元实行分配,乙方少林寺分得每人次30元,少林寺常住院(少林寺主体)、达摩洞、塔林和初祖庵景点不负担其他费用。嵩管委按照“现行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给少林寺。

  “双方主要是对门票分成的统计不一样。”嵩管委宣传科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按照少林寺的统计,政策性半价和免票的人次,嵩管委都得按照100元全价票的三成来与少林寺结算。而且,少林寺也拒绝景区经营部门在门票分成款中预扣相对应的税款。

  嵩管委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在整个涉案期不足3年的时间内,少林寺共实得门票分成款1.4128亿余元。少林景区政策性免票,2011年为20万余人次,2012年为26万余人次,2013年1月至10月则接近21万人次。这些人次,少林寺都不会得到门票的分成。而享受半价票的人次,少林寺的分成款也对应减半为15元。据统计,享受半价票者,2011年为22万余人次,2012年为28万余人次,2013年1月至10月,为34万余人次。

  除了上述庞大的享受政策性减免票价的人数外,少林景区的所有门票收入均需按国家税法规定进行全额纳税,其中营业税为门票收入的3%,再加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总纳税比例超过了门票收入的3.3%。

  嵩管委负责人解释说,政策性免票以及半价票,政府都有明文规定,“我们没有收到钱,怎么跟你少林寺分?”至于门票收入的税收,如果偷漏的话就是刑事犯罪,经营景区的港中旅公司每个月都会照章缴纳。“我们向法院提交了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

  这位负责人进而表示,少林寺的诉求毫无道理,属于“无事生非、无理取闹”。少林寺方面则告诉南都记者,寺方已经掌握了嵩管委内部人滥发免票、以权谋私的一些证据,“必要时将向社会公开”。

  老问题“争斗”新办法

  嵩管委的解释,并未得到少林寺的认可。“嵩管委想赖账,总得找点理由吧。”少林寺方面一位人士称,按照双方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少林寺的要求合情合理。少林寺代理律师也表示,他的律师团队已准备了一整套诉讼方案,以回击嵩管委。

  事实上,双方2009年12月30日签订的协议,回避了政策性减免票和纳税问题。因为参与谈判的少林寺和嵩管委负责人都拒绝接受采访,目前并不清楚5年前的协议为何有上述不明之处。但少林寺维权的经历显示,上述问题至少已持续9年之久。

  2005年5月8日,时任登封市市长陈松林召集森林公园、物价局、旅游局、宗教局、少管局、少林寺等单位,就少林景区门票管理问题进行协调,释永信参加了会议。官方与少林寺约定,在实行新门票价格100元后,少林寺一张票可以分得30元,官方的登封市少林旅游公司分得70元,等2012年少林旅游公司贷款到期后,门票分成比例再重新协商。

  接下来的几年里,少林寺一直按照自己认定的标准对门票分成进行计算,直至释永信最后上访。2011年11月8日,郑州市委下督办函,要求尽快处理“释永信反映登封市政府拖欠少林寺门票收入分成一事”。据少林寺内部人士称,当时释永信向更高层反映了这个问题,才引起了郑州市的重视。

  少林寺和嵩管委对2005年至2010年门票分成情况各有计算,意见分歧高达4800万元。目前双方对簿公堂的分成存疑问题,当时也曾摆上桌面,但并未达成共识,而是以登封市政府财政拨付少林寺1500万元了结了2010年底之前的旧账。当时的郑州市有关领导要求双方进一步协商,避免类似纠纷,但也只是说说而已。

  少林寺此次起诉,正是沿用了上一次的维权逻辑。但在嵩管委一位官员看来,上一次的1500万元就不应该给,这一次更不能姑息。“登封市当时财政有钱,也想尽快维稳。”这位官员说,嵩管委只是一个处级单位,即使郑州市委市政府,跟释永信可以接触到的上层领导比,也都处于弱势。

  少林寺提出老问题,登封市却不再想沿用老办法,于是双方便法庭见了。一个背景是,登封市在这3年来卖了几个大矿好矿,又大规模拆旧建新,地方财政早已入不敷出。

编辑:张英俊

关键词:少林寺门票 五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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