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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搭建协商平台为建筑工人提供权益保障

2014年11月14日 10:00 | 作者:韩柳洁 毛立军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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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工伤保险参保费用问题为例。建筑企业代表均反映的让建筑行业的工人全部按照社保法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比较困难,企业和个人负担太重。针对这一情况,北京、江苏、湖南等地均尝试将工伤保险单列,要求企业优先解决建筑工人工伤之忧。但新的问题是,工伤保险的参保费用不是小数,应该由谁来支付?劳务企业与工人建立直接劳动关系,但往往无力负担。目前,北京市的做法是规定由建筑总包企业承担,要求建筑企业以工程为单位趸交工伤保险,并将趸交工伤保险与获取施工许可挂钩。

  调研组对地方探索以项目为单位为建筑工人参加工伤保险的方式表示了肯定,认为这一做法符合建筑行业的用工特点,保证工伤保险对建筑工人的覆盖。通过调研,结合各方面情况和意见达成这样的共识,即: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建筑工人,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工人。

  总结地方经验提出可行建议

  解决了工伤保险“钱从哪里出”的问题,调研组认为另一个关键就是工伤待遇落实问题,唯有落实才能切实保障工伤建筑工人权益。

  调研组了解到,以项目为单位为建筑工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措施虽保证了企业参保,却不能完全保证受工伤的建筑工人能够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原因是建筑总包企业认为报险理赔会带来声誉、经济两方面不良影响,因此对于工伤事件“不敢报”、“不愿报”。劳务企业则因为担心影响劳务分包,往往事先与总包企业签订事故责任书,发生工伤事故后根据责任认定自行承担费用而不进行工伤申报。

  企业“有苦不诉”,受了工伤的建筑工人却是“有苦不知如何诉”。目前工伤申报的一大困难在于受工伤工人的劳动关系认定。认定劳动关系是申报工伤的前提,但现实是,许多建筑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发生事故后劳动关系认定非常困难。虽然法律规定承认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由于建筑工人在与企业的关系中处于弱势方,发生事故后,如果企业不配合申报工伤,建筑工人很难搜集到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此外,还有建筑企业和工人反映在工伤申报过程中,手续繁杂,周期过长,增加了工伤待遇落实的难度。

  这种情况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一些地方的工伤保险基金大量结余,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的工伤职工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权益保障,工伤保险的效果难以得到有效的发挥。

  对此,调研组成员,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王宁表示,切实保障工人的权益,开发企业、总包企业、劳务企业需要达成一种共识,多一些承担,从长远来看,保障工人权益,提高建筑工人的组织化程度也是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全国政协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会将调研发现的问题记录下来,进一步研究解决办法,完善相关规定,进一步简化工伤申报程序,缩短申报周期,不把困难推给老百姓。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张世平提出,在安全教育和维权教育方面,各级工会组织应该积极发挥作用。具备条件的企业工会要介入工伤事故的全过程,监督工伤职工各项权益落实。

  对于部分企业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调研组成员一致认为应严格查处,应建立健全工伤赔偿连带责任追究机制。

  多种方式反映成果协商民主有益尝试

  汇总调研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后,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分别以重点提案和大会发言的形式反映调研成果。2014年3月9日,李滨生委员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作大会发言,将调研成果及保障建筑工人工伤权益的呼声带到了人民大会堂。呼吁建立健全符合建筑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制度;严格执法,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合力维护建筑工人工伤后的权益;积极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

  今年4月,全国政协社法委将调研形成的《关于建筑工人工伤维权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报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同时,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根据调研报告、大会发言和提案中反映的问题、所作分析及所提建议,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该《意见》正在修改完善之中。此次以“建筑工人工伤维权”为议题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进一步围绕《意见》稿开展协商讨论,以期完善并推动其尽早出台。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顾伯平表示,从法学角度来说,法律法规既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也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上述四部门制定中的《意见》即属部门规章。这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该《意见》稿进行协商讨论,是健全和丰富全国政协立法协商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张世平全程参与调研以及双周协商座谈会,她深有感触地说,从组织多部门联合调研到推动《意见》出台,这是全国政协的一项具有开拓性意义的尝试。首先是小题目上做大文章,工作定位于服务大局、服务全局、服务民生;其次,积极促进政协关注问题的解决,将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落到了实处,解决了政协履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最后,政协推动多部门联合调研、协商解决问题,促进部门之间的理解、沟通,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更有利于成果转化。

  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全国政协全程推进解决“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问题,既体现了全国政协领导对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的关注,也反映了十二届全国政协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作风,即:坚持问题导向,对涉及重大民生的政策,从提出问题开始,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直至推动问题解决。这种“全生命周期”参与协商的做法,相信会对今后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如何充分发挥作用提供有益的借鉴。

 

编辑:杨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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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伤 建筑工人 调研 全国政协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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