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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关注建筑工人工伤维权

2014年11月17日 14:06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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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吕忠梅:

  建立完善社保体系

  构建法治化维权体系

  我对维权程序问题的想法:一是工伤责任保险的本意应该是雇主险,应分辨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真正含义。二是现在的索赔机制都是行政主导机制。律师、维权机构、司法机构发挥的作用有限。建议把先裁后审改为选择性,可直接进入审理,也可以仲裁,由当事人选择。三是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形式的工伤保险,怎样和侵权责任法有机结合。建议通过程序设计简化各种机制建设,发挥司法功能,使当事人更便捷地获得赔偿。

  具体建议:

一、 统筹考虑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种关系,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明确工伤保险制度的性质与地位,加强顶层设计。一是明确建筑企业、劳务公司(包工头)必须承担的法定责任。二是清理和修改不合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三是考虑建立统一的工伤保险基金,与其他社会保险资金分开运作。

二、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理性思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重新审视以行政手段为主、司法为辅的工伤维权机制,建立法治化维权体系。一是将政府管理定位于对企业不履行法定职责后果监管、为工伤者提供服务;二是将工伤认定作为诉讼过程中的证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直接参与诉讼,由法院审查判断,不再提起行政诉讼等。

三、 优化工伤争议解决和给付程序。借鉴交通事故赔偿的办法,将“先裁后审”改为“或裁或审”。简化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伤维权流程。

  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社科院副院长蔡昉:

  加快推进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

  2013年,我国农民工绝大多数进入各级城市和小城镇,大多在第二产业就业。近年,农民工在建筑业就业的比重有逐年上升的趋势。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一代农民工绝大多数没有务农经历,也没有务农意愿,整体上具有类似独生子女的特征。此外,新一代农民工很多在城镇成长并接受义务教育,具有一定城市青年特点。

  我国农民工群体社会保护覆盖情况,虽然就自身而言改善很快,但与城镇户籍劳动者差距仍然巨大。2002-2012年,劳动争议案件数逐年增长,其中主体是农民工。也说明劳动者权利意识觉醒,产生对劳动力市场制度的强烈需求。

  对此,建议:

一、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通过先存量再增量(今后每年进城的农民工)的渐进改革方式,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可以增加劳动力供给、提高生产率和扩大居民消费需求。

二、 在完成农民工在户籍身份上的市民化之前,尽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户籍身份脱钩,以及在全体公民之间均等化。内容包括基本社会保险项目、最低生活保障、义务教育以及各项劳动法规要求的平等待遇等。

三、 户籍制度改革要在各级(特别是中央与城市)政府之间实现成本分担、收益共享。中央政府可以从两个角度考虑:一是事前分担改革成本的实际值,减轻地方政府的实际负担;二是预先划分改革红利预期值,消除地方政府的后顾之忧。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工伤 农民 民工 建筑工人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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