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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冻水饺猪脖肉当馅?国家规定上市前需去除

2014年12月08日 09:00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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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家会为控制成本使用猪脖肉吗?

  包子铺多通过添加素菜、混合淀粉等方法,降低猪肉馅食品的成本;速冻食品若使用猪脖肉会面临严厉处罚

  在成都市金凤街的几家包子铺里,稍大的包子每个1.5元。通过称重、按市场猪肉价格计算,如果馅儿为纯猪肉,其物料成本便接近1.2元,若扣除人工成本等,几无盈利。那么,商家会如网帖怀疑的那样为降低成本使用猪脖肉等不好的肉吗?

  一位店主告诉记者,猪脖肉在肉贩那里已经被剔除了,按国家规定是不能卖的。“往肉馅儿里多加一些素菜,混合一些淀粉来压重量,馅儿的成本就降下来了。”这位店主说,猪脖肉只能从无证的黑肉贩那里买到,价格低,但不知道会不会是病死猪肉,“万一把人吃倒了,责任担不起”,正规肉店绝不敢用猪脖肉。

  “如果有人把猪脖肉混进好肉里卖,也吃得出来。”唐武说,如果吃包子时发现肉馅儿呈血色且含有血管、肉疙瘩之类的物质,没有正常猪肉的香味口感,细嚼时颗粒感强,就很有可能是猪脖肉。

  对于“速冻食品由于成本低而使用猪脖肉等不好的肉”的说法,国内最大的速冻食品企业之一、福建一家食品公司的工作人员梁晨表示,所谓速冻食品成本低,得益于食品科技进步、生产过程机械化水平提高、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等综合优势,并非通过采用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原料来实现。

  梁晨介绍,食品企业所用的猪肉必须符合《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2707—2005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不仅要求原料是来自非疫区的健康牲畜、持有产地兽医检疫证明,更对农药、兽药残留及生产加工过程、包装、运输等做了详细规定。“如果使用不合格原料,不但大大损害企业形象,更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触犯刑法,对企业而言得不偿失。”

  政府如何管理猪肉安全?

  依规定,屠宰环节应摘除“三腺”,回收处理被剔除的猪脖肉,上市猪肉须检疫合格;工商卫生执法人员会到市场上检查

  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我国对猪肉安全的管理规定十分详细。2008年8月1日新修改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施行,对屠宰地点、监督管理、法律责任进行了限制和说明,我国《动物防疫法》也有专章对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作出规定。

  成都市青羊区工商执法大队市场执法员孙冬梅告诉记者,依规定,猪肉在屠宰环节必须摘除“三腺”,即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

  “光天化日卖猪脖肉的很少,一旦被发现就会面临卫生行政处罚。”孙冬梅告诉记者,但一些无证商贩、“黑渠道”可能有猪脖肉流出。采访中,执法人员和专家也提醒,消费者应到正规场所购买盖有蓝色检疫验讫印章的合格猪肉。

  “各省还有各自的实施细则。”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福建省为例,《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屠宰牲畜须由农业行政部门的牲畜检疫机构派驻屠宰场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在场内依法实施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肉类产品不得流入市场,应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同时,对未经定点擅自屠宰牲畜的,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牲畜产品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的,以及销售的牲畜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等情况,均会被罚款甚至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该负责人说:“在流通环节中,我们主要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加盖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章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加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章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编辑:于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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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速冻水饺 猪脖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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