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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新机遇 助推非公企业“走出去”“走得好”

全国政协"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5年09月18日 15:2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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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商华:企业走出去应立法先行

  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得到沿线国家积极回应,必将推动我国海外投资迅猛发展。但我国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走出去已经或者将面临诸多问题、困难和风险。

  首先,在海外投资方面,我国尚没有专门规范对外投资的法律。其次,现行有关对外投资的制度政策规定,主要停留在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层面,滞后于海外投资发展需要。主要问题:一是缺乏效率层次高的、统一的基础或者龙头的法律调整海外投资活动;二是规划性、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不足;三是国内法与国际法存在明显不协调;四是现有规定大多比较笼统,概括模糊,具体明确规定缺失;五是对有关非公企业走出去的规定严重缺失。

  为助推非公企业走出去,应立法先行。为此建议:

一、 制定效率层次高的或者较高的统一的对外投资法作为基础法律。海外投资法应总揽全局,对我国海外投资实践作出宏观导向性规定,着重从海外投资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对外投资委员会的设立,海外投资主体,海外投资宏观管理措施,技术外流限制,跨国经营人才教育、培训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

二、 从立法上减少不必要的双重管理和重复性行政审批,为民营企业走出去减负。

三、 修改完善境外投资保险规定、服务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

四、 建立完善境外投资融资及担保规定,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五、 缔结更多双边或者多边投资保护协定、税收协定,保护民营企业的对外投资。

六、 缔结双边或者多边国际司法互助协定,切实为我国境外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司法救济。

七、 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更为灵活的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政策,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城市与同级别国外地方政府、地方城市缔结更多友好城市或者其他协定,鼓励当地企业走出去。

 

  全国政协委员、赣商联合总会会长、科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郑跃文:建立并购交易平台服务民企海外并购

  根据相关调研数据:截至目前,在我国民企走出去过程中,并购已成为一个重要手段。同时呈现民企规模小、数量多、成功率高、并购速度较快等特点。原因是,一方面并购后企业可直接获取技术而不需要长时间研发,另一方面是并购后不用再建厂,可用“现成”品牌、管理团队等。

  但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也需要搭好平台,也要有良好的支持体系。欧美现在有两大阵营,一是有以麦肯锡、摩根等为代表的投行;二是有强大的中介机构作为服务机构。但我国现在没有成熟的服务机构。对此,最近上海市已成立国际并购交易中心,搭建平台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为此,建议:

一、 在简政放权过程中,如果不是国家禁止的或是必须要经过审批的项目以外,其它项目建议直接“放权”给交易所。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如果批完再去谈判,实际上是不可行的。所以很多民营企业都不去审批。

二、 建议中投牵头和交易所、相关金融机构成立并购引导基金。

三、 加强管理。不能“批了之后不去管理”,交易所和管理机构不仅应知道有多少钱出去,对企业在海外做得怎么样,也应有严格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王红:为非公企业走出去做好金融服务

  目前,非公企业已经成为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力量。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工商联组织社会调研活动,对北京市130家非公企业走出去的情况进行调研后发现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一是获得信息难。受访企业对非公企业走出去相关战略规划、财税金融、外汇管理和海关监管等方面的政策知晓度普遍在50%左右。二是境内外融资两难。企业自有资金仍然是走出去的最大资金来源。三是跨国经营难。跨国经营主要问题是缺人才、缺资金,其次是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等。四是商协会支撑难。缺乏服务平台是工商联、协会、商会服务非公企业走出去的最大障碍。对此,建议:

一、 支持和引导非公企业优先在“一带一路”沿线布局,金融机构做好相关服务。加强金融监管协作,进一步深化跨境监管协作,为金融机构营造健康发展环境。加快沿线人民币离岸市场建设,支持人民币逐步成为区域结算货币。

二、 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国家外汇管理局实施多项改革,取消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登记核准,放宽企业境外投资前期费用额度和境外放款条件等,均取得良好成效。建议总结经验、择机推广、继续深化各部门之间的改革联动和积极共享,将主体资格备案、项目审批等管理关口后移,加强风险的事中、事后监测,加大法规处罚力度,实现汇兑便利化和防风险双重目标的兼顾与平衡。

三、 加强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建议进一步发挥亚投行丝路基金、国有商业银行的主渠道作用,秉承商业化运作,互利共赢、开放包容的理念,引导社会资本与非公企业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金融合作等的投入,支持中资金融机构提供专业化的在线跨境服务,支持“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健康发展,研究建设金融服务企业走出去的在线专业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及时推送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企业在线项目融资对接。进一步完善非公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区域股权市场、新三板市场和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 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 “一带一路”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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