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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新机遇 助推非公企业“走出去”“走得好”

全国政协"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5年09月18日 15:2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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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黄淑和:企业走出去要做到“三个联手”“三个防止”

  近年来,民营企业走出去步伐越来越快,目前相当数量的民营企业在境外开展经营,有些取得了良好效果。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目前已经开始进入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两个轮子”一块驱动的发展阶段。这也为我国企业下一步开展更大规模、更广泛的、更高层次的国际化经营打下基础。

  促进民营企业走出去过程中,要强化“三个联手”。一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要形成联手。国有企业具有规模、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民营企业具有机制比较活、效率比较高等优势。这两类企业都是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力军,应该发挥各自优势,联手实施投资经营。二是产业链条上的上中下游业务要形成联手,这样不仅仅可以形成产业集群节约成本,还可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三是政府部门支持企业走出去要形成联手。目前,我们政府部门做了很多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部门各自出台的政策不协调,不够配套,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碰到的某些难题找不到主管部门帮助解决,政府部门对企业走出去指导不足。

  企业走出去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三个防止”,共同维护好我国的良好对外形象。一是防止急功近利,搞“一锤子买卖”。以前有过这种例子,不仅损害了中国形象,还丢失了不少市场。二是防止把国内过剩产能中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转移到国外去。三是防止把不规范的做法搬到国外去,我国企业必须按照国际规则来开展境外投资经营,共同维护好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香港经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陈经纬:积极发挥华侨华人及其社团作用

  企业走出去要充分发挥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独特作用。首先海外华侨华人熟悉所在国社会、法律、文化环境和风土人情,且对祖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也较熟悉,是桥梁和纽带。其次,海外华侨华人特别是华商具有雄厚经济科技实力,在生产营销网络、政商界人脉以及互通中外等方面有独特优势。与有实力的海外华商开展协商合作,帮助国内企业把握投资方向,能更加顺利进入当地市场。为此,建议:

一、 加强对海外进行合作的国内工商界、商协会的重点领导和扶持,赋予其更大职能空间。提升其与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合作对接能力,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二、 引导组织国内工商界与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加强合作,让民间合作为政府合作经营创造良好氛围。

三、 有效解决民营企业走出去融资难的问题。国家应出台政策,允许有条件到海外投资的民营企业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公开发行企业海外投资债券。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商会副会长、洛娃集团董事长胡克勤:支持非公企业到海外投资发展农业

  尽管连续十几年丰收,我国粮食仍然需要大量进口,所以应支持非公企业到海外投资农业。

  我国企业从2013年开始,已经在法国购买农场,目前已经购买9个农场。主要种植小麦,产量每公顷7至8吨,平均每亩900到1050斤。依照8月28日的数据,法国小麦售价每吨157欧元,折合人民币1132元。同日,中国市场的国产小麦是每吨2450元,如果将法国小麦运到中国,加上每吨600元的运费,是每吨1730元,比国产小麦每吨还低700元。事实证明,在海外投资农业是可行的。

  目前,我们在美国、加拿大也开始洽谈农业投资项目。政府也已出台一系列鼓励民营企业去海外投资发展农业的政策,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金问题。目前,在国内融资平台上,还没有支持投资境外农业的相关政策,所以,在投资中遇到金融机构支持受阻、受限。建议人民银行、银监会对金融机构增加专项支持走出去投资农业的相关政策。二是信息问题。依靠企业自身,对国际信息政策掌握非常有限,增加了投资难度,建议外交部、商务部等部门建立国外农业政策信息平台。三是所产粮食拿回来的配额问题。企业在境外投资农业所产粮食如何拿回来,是一个难题。对此,建议由国家主管部门尽快制定企业走出去投资农业所产粮食回国配额政策,同时简化手续。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 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 “一带一路”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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