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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社法委召开座谈会

探讨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2016年01月13日 09:13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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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毛立军)1月12日下午,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召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专题座谈会。会议由全国政协社法委驻会副主任吕忠梅主持。朱佳木、王长江等社科界委员和部分社法委在京委员应邀参加座谈。委员们就如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进行了探讨交流。

全国政协委员、社科院原副院长朱佳木在发言中谈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由此可见,依法治国本身就包含这样的内容和要求,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具体而言,就是既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在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中,也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来支持和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弘扬;即要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护,又要让违背破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和惩处。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国各个方面,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

全国政协委员、社科院语言所方言室副主任李蓝也提到,中国古代传统价值观比如“忠”、“孝”等,都是与法律配套的。到了现代社会更应如此,可以说,法治建设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保证和基础。

全国政协社法委原驻会副主任顾伯平表示,价值观是个大问题,政协委员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多发挥作用。

吕忠梅介绍说,此次组织社科界和社法委委员召开座谈会,共同研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这个专题,主要是为在今年的政协大会提交集体提案作准备。同时,通过专委会把社科界委员组织起来,共同探讨一个话题,也使专委会联系界别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类似的活动将来还要多开展,让社科界委员在履职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社法委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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