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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河北省委提案:留住古村落的“历史味儿”

2016年01月13日 09:53 | 作者:付薇 |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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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牵挂的古村落

并非所有古村落都被纳入国家保护的范围。被称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第一人”的冯骥才近期表示,中国需要保护的传统村落约有5000个,目前仅有约一半被列入了中国传统村落名录。针对这种情况,民盟河北省委的委员表示,在我省的古村落保护中仍有很多工作需要做。

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一些古村落的风貌遭到破坏,尤其是在村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破坏情况比较严重。比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部分村民选新址、建新房,致使大部分古村落无人居住或仅留老人居住,逐渐成为空心村,部分房屋因年久失修而倒塌。另一种情况是,出现因过度开发导致古村落破坏的现象。

此外,古村落的保护还存在着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社会资金进入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对此,民盟河北省委在提案中建议,要进一步促进我省古村落的保护:

首先,深入挖掘古村落的历史文化内涵,做好古村落的保护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对古村落的保护意识。其次,建立健全古村落保护机制,包括出台法律法规、做好发展规划、实行古村落认定的“进退机制”等,促进古村落的保护持续进行。第三,加大对古村落保护的资金投入并完善资金使用办法,使资金的效益最大化。每个古村落的古建筑的数量、保护状况都不一样,有的古村落古建筑数量多,有的古村落古建筑数量少,因此在修缮资金的投入上应该进行量化投入,不能“一刀切”。同时,加大对古村落保护的社会投入,并加强对其民俗文化的挖掘与保护。

“随着城镇化的冲击,古村落及其文化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古村落保护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民盟河北省委的提案中写道。为加强古村落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我省应更加重视古村落的保护工作。

古村落的未来

对于古村落的未来,委员们认为,可以进行一条“保护”与“开发”并行之路。

首先,开发不可过度,不可破坏古村落的风貌。

民盟河北省委的提案中提到,在我省一个有名的以开发旅游为主的古村落,但是在开发旅游的过程中,沿街古民居被拆掉建起了小楼房,经营起超市、饭店、宾馆等等。

据了解,近年来一些开发商在古村落内投资地产,搞农家乐,导致破坏速度加快。很多有特色的民居被小楼房代替,幽幽羊肠小道替换成为了水泥路;地方特色的风俗习惯、传统石匠工艺等逐渐流失。

民盟河北省委认为,古村落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和潜在文化旅游资源,应该有力保护,而不是过度开发。

不过,这不意味着古村落不能开发、不能成为本地区的一张文化名片。相反地,“古村落的保护还可以推动一、二、三产业,带动村民致富,进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包括民俗、文化的共同发展,是一个很重要的引擎。”提案中说。

提案认为,古村落开发时,应做好保护与开发的发展规划。由政府做好引导工作,深层次开发传统文化村落的旅游资源,做好规划和宣传工作,吸引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的投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入机制,吸引大型的有实力的开发商投资古村落保护开发。

提案中还建议,古村落可以成立旅游股份公司,让村民成为股东,让村民的利益与古村落的保护和开发联系在一起,让他们参与古村落的旅游开发和休闲观光农业,通过就地就业和基础设施的改善实现乡村就地城镇化,从而调动起村民的积极性,让他们成为古村落保护开发的主体,提升古村落保护的延续性和内生动力。同时也要逐步建立起与各投资公司的对接,吸引外部资本的注入。从而对古村落进行系统开发,提高吃住行的品质,提升农家乐的服务质量。


编辑:孙莉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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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盟 古村落 河北省委 提案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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