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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创新”任重道远

民主党派成员为如何营造创新软环境献良策

2016年03月06日 09:59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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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制约因素

“侵权易、维权难”局面依然存在

“海德拉巴是哪?”2月12日,苹果首个美国之外的研发中心将落户印度中部城市海德拉巴的消息,让不少正值春节假期的国人心生感慨。

民革党员徐大海掌管着一家资金雄厚的投资公司,目前正从房地产向创新创业孵化器领域转型。不久前,当他和民革党员企业家魏者谦谈起此事时,后者则道出了更大的担忧。

从事多年海外贸易的魏者谦说,不仅是外企很少在国内设研发中心,国内的企业也常常把研发中心设在海外,除了政策环境、税收方面的考虑,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担忧。

李克强总理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火种。多位代表委员也认为,目前,我国尚未摆脱“山寨之国”的帽子,知识产权“侵权易、维权难”的局面一直存在,并且成为阻碍企业创新动力的一大障碍。

“从法律制度上看,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还比较完备,但从执法和司法层面看,保护力度还亟待加强。”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四川省委会法工委主委、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施杰认为,由于知识产权侵权方式的隐蔽性,行政机关虽然不断在加大执法力度,但常常存在发现难、查证难等难题。

姚爱兴表示,当前企业创新成本较高,需要建平台,引人才,投经费,而且投入有风险。此外,还缺乏创新的一些必要支撑条件,如高水平的大学和科研院所、充足的人才资源以及较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卢晓光认为,从企业自身角度,也存在四个短板,分别是:发展创新意识“浅”,研发投入“低”,创新人才“缺”,共享研发平台“少”。

谈创新路径

摆好政府和企业的位置

“假如创新也需要政府来引领,那还要企业和企业家做什么?在我看来,需要政府引导的创新绝对不是创新,顶多算是揠苗助长。”在《为什么苹果的首家海外研发中心不在中国》一文中,作者对“中国式创新”的片面指责引发颇多争议。

姚爱兴表示,他同意科技创新关键在企业的说法,但政府不能因此而放弃对创新的引导、创新环境的打造以及创新成果的保护。他举例说,宁夏从2014年开始实施一系列支持科技创新的新政策,如率先在全国开展科技研发后补助政策等,极大地调动了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的积极性,企业研发平台建设、经费投入、发明专利等方面均有明显增加。“在科技创新方面,政府和企业都有责任,都不能缺位,但政府也不能越俎代庖。”

“各国政府都在鼓励和引导创新,当前背景下,我国政府打造和优化创新环境的力度,不是太大了,而是亟待提水平、强力度。”谢强坚持认为,政府应出台更多鼓励创新的政策,在营造宽松的创新环境方面做出更多努力。

卢晓光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对政企关系做了详尽阐述,核心是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具体来说,政府做好顶层设计,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打造适合创新的软环境,以负面清单的思想“管住底线”。

做好创新,强基础至关重要。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表示,基础研究、前沿探索是一个国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关键,接下来将从完善支持基础研究的体制机制、强化前瞻布局、加强基础研究基地建设和加强人才培养等四个方面“强基础”。

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上海市委会副主委陈振楼则建议,用简政放权原则设计科技创新资源激励机制,坚持用负面清单激励市场活力,用正面清单约束政府干预。他还呼吁,发挥国企在创新主体中的引领作用,增加对国企创新投入的评价指标,优化人才培育、引进和评价方法与过程等。

(作者:周福志


编辑:孙莉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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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主党派 创新软环境 企业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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