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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命筑就坚固的禁毒防线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调研综述

2016年04月29日 14:06 | 作者:王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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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截毒源,拒危于国门之外

实现全面禁毒,必然先从毒源截流入手。

世界上三大毒源分别是位于东南亚的“金三角”,阿富汗、巴基斯坦和伊朗三国交界地带的“金新月”,以及位于拉丁美洲的“银三角”地区,其中,“金三角”是危害我国的最大毒源地带。而云南和广西毗邻“金三角”地带,是境外毒品向我国走私内流的主要通道,处于全国禁毒斗争最前沿。

近年来,随着国际毒情形势严峻,云南、广西等地连续组织开展了多次禁毒行动。2015年,仅云南省就查破毒品违法犯罪案件2.26万起,缴获毒品23.3吨,其中海洛因7.6吨,占据全国缴获总数的79%。

“逢吸毒必查毒源,逢贩毒必查上下线”,这是来自云南、广西一线缉毒工作者的禁毒实况真实写照,也是专题组对我国边境禁毒工作的殷切期望。专题组希望,最大限度地斩断境外毒品的供给链和利益网,将毒源堵在国门之外。

但事实上,禁毒并非想象的那么容易。一方面,国际毒品问题正处于加速扩散期,国际毒潮持续泛滥,境外毒品向我国境内走私渗透不断加剧,我国已进入毒品问题加速蔓延期。另一方面,我国吸毒人群不断增加,零星贩毒活动猖獗,毒品消费市场有扩大之势。

调研中,专题组明显感受到,建立国家层面的司法合作,尤其是与东南亚金三角区域缅甸、老挝等国家,签署司法合作协议,共同打击制毒、贩毒,是最直接的堵截堵流入境的途径。

“经过多次与缅方会谈会晤,2012年,我们在瑞丽建立了中缅禁毒警务联络官办公室,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州长龚敬政向专题组介绍,2012年以来,德宏州先后与缅甸军、政、警开展禁毒合作,组织开展了129次中缅边境联合扫毒行动,有力地打击了跨国境毒品犯罪。

专题组认为,要从根本上堵截毒源,必须根除毒品种植,而完全根除种植,需要国家层面建立国际合作机制,在替代种植、经济贸易、司法往来等多方面深度合作。同时,对国际国内贩毒保持高压、严打严控态势,从毒源上禁绝贩毒、吸毒,进而净化禁毒环境。

此外,在调研期间,专题组还发现,在我国广袤的边境线上面临警力不足、财政投入不足等问题。专题组认为,云南、广西禁毒工作者处于我国边境地区,肩负着边防、禁毒等多重任务,应在人力、财力上给予倾斜政策,以保障我国数千公里的国门线更牢靠、更安全。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禁毒防线 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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