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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岷:以全球视野探索中国金融科技监管路径

2016年05月31日 09:11 | 作者:崔吕萍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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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不断改变着人们使用金融服务的渠道与形态,但这并没有改变其背后的风险逻辑。当前,以P2P网贷、众筹和电子支付等“舶来品”为代表的金融科技服务及产品积极参与着中国普通百姓的日常金融活动,一些数据也显示,在全球金融科技发展版图之上,中国也是其中之一,也源于此,中国版金融科技的监管模式一直受到全球同行的关注。近日,财经周刊记者就此话题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监会上海银监局局长廖岷。

廖岷

廖岷

■■科技金融3.0时代:

全球金融科技发展版图,三分天下中国有其一

○金融科技创新范围较广,既可以是前端产品,也可以是后台技术,一系列的创新已经对银行、保险、支付等领域的核心功能形成了竞争

○对大多数业务领域的发展规模,我们并没有准确数据,而且技术更新加快,这是当前全球金融监管者对金融科技的系统性影响进行评估的首要挑战

财经周刊:您如何看待当前的科技金融成果?金融科技在带来便利化和客户愉悦体验的同时,对监管者带来了哪些挑战?

廖岷:金融科技一词虽然最近几年才成为全球投资人和创业者的热门语汇,但金融与科技相互融合、共同提升金融效率的进程却始终不变。有学者认为,全球科技金融的1.0时代可以追溯到1866-1986年,以电报、电话为代表的技术促进了金融全球化;1987-2008年是2.0时代,电子化计算机技术被金融机构广泛应用,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大幅提高;2009年至今是科技金融3.0时代,以移动信息技术与金融服务的联姻为标志。

按照FSB(金融稳定理事会)的最新定义,金融科技是指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它能创造新的业务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造成重大影响。金融科技创新范围较广,既可以是前端产品,也可以是后台技术,一系列的创新已经对银行、保险、支付等领域的核心功能形成了竞争。

从地域分布看,目前已经形成了若干个区域性金融科技中心和专项金融科技中心。根据英国财政部委托安永开展的对全球金融科技行业的评估,如果从市场规模、投资金额、从业人员和政策环境四个角度考虑,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的数据显示,英国、美国加州、美国纽约、新加坡、德国、澳大利亚和中国香港已经成为全球七大金融科技中心。

从业务领域看,目前,对金融市场影响较大的金融科技领域主要包括四个类别:一是支付清算,电子货币以及区块链技术都可归入这一功能类别;二是直接或间接融资,P2P网贷、众筹即属于这一类别;三是市场基础设施,包括大数据、云计算、电子身份认证、电子聚合器、智慧合同等;四是投资管理功能类别,包括机器人投资顾问、固息收益市场的电子自动交易等。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大多数业务领域的发展规模,我们并没有准确数据,同时,技术更新较快,这也是当前全球金融监管者对金融科技的系统性影响进行评估的首要挑战。比如,仅有部分国家的P2P网贷、众筹和支付市场有一些不完全统计数据。特别是P2P网贷,这一市场近年来发展迅猛,但在美国、英国和中国之外的地区规模还非常小。2014年,美国P2P网贷的累计交易量为120亿美元,英国2015年的交易量为27亿英镑。在中国,P2P网贷累计交易量在2015年接近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幅近三倍;在众筹方面,市场同样集中在美国、英国和中国三个国家,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中国众筹行业2015年筹资114.24亿元,相比2014年增长逾四倍;在支付领域,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是全球最大的线上支付通道,2015年的支付金额是美国最大支付平台PayPal的三倍。

编辑:邢贺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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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廖岷 全球视野 科技创新 监管模式 金融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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