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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特殊教育整体水平 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全国政协“重视特殊教育”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年11月11日 09:40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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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教育厅巡视员王康:建立评估分类统计体系开展针对性教育

特殊教育的对象是特殊少年儿童。要办好特教,就必须针对各类特殊少儿的不同情况开展对应工作。然而调研中发现,我国目前尚缺乏特殊少儿的识别、评估和统计的专业体系,致使许多地方对接受特殊教育的目标人群,在人群数量、年龄结构、残疾类型、残疾程度等诸多方面,还是一笔糊涂账。

就识别和统计情况看,我国特殊少儿的户籍资料、伤残确诊医治、伤残等级认定、康复救助、入校求学等信息,分散在公安、卫生、民政、残联、教育等多个部门,加上部分特殊少儿既未上户口、也未接受治疗、更没有入校求学,相关情况还游离在各部门统计之外;就评估和分级情况来看,由于我国缺乏专业的评估、分类体系,大量特殊少儿未能及时得到分类管理和差别对待。针对性教育的缺乏,严重影响特殊少儿的成长与成才。

可见,我国特殊人群在评估、分类、统计方面的体系缺失,已严重制约了特殊教育的健康发展。为此,建议:

一、 建立覆盖所有特殊少儿的专用信息系统。依托信息技术,整合公安、民政、教育、卫生和残联等各部门力量和信息,为所有特殊少儿建档立卡,设立专用信息库,使相关部门根据全面信息提供全覆盖服务。

二、 建立特殊少儿识别、评估和分级制度。根据特殊少儿的年龄、疾患、生理和心理特点,研究制定“中国特殊少儿的识别和分级标准”;由残联牵头设立全国残疾人群综合信息中心,同时在地市以上的残联设分支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特殊少儿的识别、评估和分类、分级工作,相关数据上传全国中心形成数据库。

三、 加强研究,做好特教科研、政策和人才的储备。建立国家级特殊少儿康复教育研究中心,设立国家特教专项基金,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特殊少儿的疾患情况、生理、心理特点、行为模式、干预治疗方式、特殊教育方法等开展深入研究。


全国政协委员,空军指挥学院原副院长,空军少将朱和平:完善支持政策破解医教结合难题

医教结合指通过教育与专项治疗、康复治疗等医疗技术的结合,改善和提高人体各方面功能。这既是特殊教育中最鲜明的特色,也代表着特殊教育的办学水平。但目前受政策制度制约,医教结合中“医”是亟待破解的难题:

一是特教学校自身普遍缺乏“医”的能力。现行特教学校教师编制规定中没有设立康复人员的编制,致使市(地)、县的特教学校基本没有专业的校医和康复师,只能靠教学教师兼任。这些教师专业单一、缺乏培训,基本不具备“医”的能力,不少只能靠自己的摸索,再加上缺乏学校医疗和康复设备的配备标准和技术标准,对学生的治疗水平和效果令人担忧。二是各地发展水平不平衡,差距逐渐拉大。省会以上城市医疗资源丰富、经济水平较高,只要政府重视、政策措施到位,就解决得不错。而在市(地)、县,外部支持少、可利用资源少,医教结合进展缓慢。三是经费投入不足。为此,建议:

一、 重点提升市(地)、县的特教学校“医”的能力。建议《第二期国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将医教结合试点任务全部安排在地市以下的特教学校。先解决这部分学校的康复治疗能力,而后逐步形成全面的“医”的能力。

二、 落实特殊教育学校中医疗人员编制。将特殊教育中的教师和医疗人员编制问题纳入国家层面统筹考虑,通过制度设计、政策引导予以解决。

三、 设立“医教结合”专项资金。逐步提高“国家特殊教育学校补助资金”数额,并设立医教结合专项。按照特教学校的不同类型,拟制医教结合经费补助标准、医疗和康复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配备标准等。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刘焱: 前移特教免费端口提高效益降低成本

0~6岁是儿童神经系统和脑发育的关键期,早期干预可以使原已损伤的大脑结构和功能发生代偿性改变,使残障对人的各方面影响降到最低。尽早干预,还可以提高特殊教育效益,降低社会经济成本。当前,由于学前教育未被纳入义务教育,各级政府对学前特殊教育普遍重视不够。能够为残疾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特殊机构严重匮乏,普通学前教育机构缺少接纳残疾儿童的师资力量和相应设施。我国现有0~6岁残疾幼儿167万,每年新增残疾儿童约20万。2015年仅有1.4万幼儿获得特殊学前教育资助,比例非常低。残疾幼儿“入园难”问题突出,亟待改善。重视和加强学前特殊教育,免费端口应当从义务教育前移到学前期。对此,建议:

一、 免费特殊教育端口前移。设立学前特殊教育专项行动计划,对0~6岁残疾幼儿实行医教结合的免费特殊教育。

二、 在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设置一所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在内的特殊教育中心,通过举办学前班或设立附属幼儿园接受残疾幼儿,实施免费的学前特殊教育。

三、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举办独立设置的特殊幼儿园,建设面向社区的特殊儿童资源教室,对接收残疾幼儿随班就读的普通幼儿园和残疾幼儿家长进行指导。

四、 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随班就读,配备数量适宜、受过特殊教育培训的特殊教育教师,把他们纳入特殊教育教师队伍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同时,按照幼儿园接收的残疾幼儿人数划拨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五、 把特殊教育课程纳入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必修课程。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 特殊教育整体水平 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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