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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7年03月17日 17:11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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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着力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发展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粮食总产量达到6.16亿吨,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农业生产能力继续提高。落实《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建粮食仓容195亿斤。农业生产稳中调优,籽粒玉米种植面积调减2039万亩,粮改饲、粮改豆试点范围扩大,畜产品和水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增强。农业绿色发展稳健起步,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专项启动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启动创建,“一控两减三基本”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农业面源污染、东北黑土地、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综合治理试点的支持力度加大。

二是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排骨干工程建设与配套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进展顺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包括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和平原地区农村机井通电等重点工程全面实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新改建农村公路29万公里。“宽带乡村”工程继续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全面部署,农村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

三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展顺利。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启动,137个试点示范县在优化发展布局、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创新投融资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孵化园区加快建设,多元融合主体发展较快,打造了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四是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出台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超过8亿亩。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出台,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和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试点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稳妥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和抵押规模不断扩大。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数量超过270万家。

(六)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城乡区域发展格局正在重塑优化。发挥三大战略、“四大板块”的叠加效应,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协同发展,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新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加快发展壮大。

一是三大战略扎实有序推进。各省(区、市)主动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新疆、福建“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成效初显。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序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快规划建设,一批疏解示范项目稳步实施,交通、生态、产业三个重点领域协同推进,一批重大改革举措落地。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印发实施,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加快推进,覆盖上中下游地区的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全面建立。

二是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差别化区域政策深入实施。加快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开工建设,中西部地区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出台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和若干重大政策举措,国企改革、投资营商环境改善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明确中部地区“一中心、四区”重要战略定位,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增长极作用强化。东部地区转型升级、开放创新、陆海统筹优势持续发挥,区域发展新动能新亮点不断涌现。出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差别化区域政策体系持续完善。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级新区及各类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临空经济示范区等重要功能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完善支持政策措施,推进新疆、西藏、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

三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步伐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居住证制度以及人地挂钩、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等关键性配套政策出台,全年进城落户人口达160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3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1.2%。城市群规划建设有序推进,支持武汉、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在全国开展新生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培育,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范围扩大到2个省246个城市(镇)。61个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取得积极成效。

(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能源资源节约,绿色发展初见成效。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5%和6.6%,超额完成全年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预计分别下降2.6%、2.9%、5.6%、4.0%,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74个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9.1%,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5.6%。

一是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印发实施。决定在福建省、江西省和贵州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持续深化。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方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若干意见、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意见等一批改革方案印发实施。在吉林等7省(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推行河长制意见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断健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重点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京津风沙源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程加快推进,湿地保护体系初步形成。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二是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入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拓展到676个县及87个重点国有林区林业局,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出台实施。省级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在11个沿海省份展开。三江源、东北虎豹、大熊猫、神农架、武夷山、钱江源等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印发实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初步建立,先行在京津冀地区试点。市县“多规合一”试点深入推进,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印发实施。全国国土规划纲要、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调整方案印发实施。

三是节能减排持续推进。“十二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公布,“十三五”能耗、水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建立实施,在浙江、福建、河南、四川4省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循环经济发展加快,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方案印发实施,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继续推进。印发《“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出台实施,发行各类绿色债券2296.6亿元,节能环保产业不断做大做强。

四是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大。《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发布实施,重点地区煤炭消费量进一步压减,加快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全国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04.6万辆。制定实施2016-2017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完成11省(市)12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31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出台《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排查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实施,出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启动14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和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全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水平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编辑:杨岚

关键词:社会发展 推进 国民经济 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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