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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有助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2017年05月23日 14:03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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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在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中,如何消除特殊利益人群和部门的阻挠?伴随收入分配状况的不断恶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难度也会相应增加,特殊利益集团反对改变分配格局的力量会更加强大。改革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离不开生产要素市场化的变革。然而,在我国市场化改革进程中,一些特殊利益部门不愿意舍弃自身利益,利用部门影响力来拖延改革进程,抵制不利于自身部门利益的改革。需要警醒的是,特殊利益部门和人群的强势与收入分配制度的僵化会相互强化,使得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难度变得愈来愈大。

把消除收入分配不公作为改革的中心内容

《经济参考报》:既然已经看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面临的这些难题,您有哪些相对应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

李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需要从全局出发,制定一套较为完整的改革方案,建立起一整套有效的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政策体系,以抑制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从根本上消除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由于我国经济已开始进入新常态,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不要设置过高的目标,不要期望在短期内使得收入差距有大幅度缩小,而要把消除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作为我国改革的中心内容。

首先,在“调高”方面,要完善财产税制,加大反腐败力度。

一是改革税收调节制度。为发挥所得税的分配调节作用,应当逐渐改变交易方式,减少现金交易,增强收入的可控性;银行账户信息与税务稽查信息共享,增强居民收入对相关公共部门的透明度;所得税制逐渐从分类征收向综合税制转变。另外,还需要完善财产税,努力创造条件开征物业税与遗产赠予税,通过累进税制来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由于我国直接税比例偏低,而间接税比例偏高,而间接税不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只会扩大收入差距。因此,要着重减少间接税比例(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增加直接税比例,这不但包括提高个人所得税,而且也包括房产税、遗产税等也要加快推行,更重要的是要增加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监管,保证高收入人群的合理纳税。

二是尽快改革出台遗产税制度。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说明遗产税改革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尽管我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已把遗产税确定为拟开税种,现国务院通知中又将遗产税回到研究出台的阶段,但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规律看,实践产生的倒逼机制往往为改革带来新的契机。目前,无论从社会政策目的、转变增长方式、还是改善收入状况,推进遗产税改革都十分必要,时机已经成熟,条件也已基本具备,只要遵循遗产税的基本原则,下决心排除阻力,做好符合实际的制度设计,这项改革就一定能顺利推进。

三是积极落实国企限薪制度。要继续完善国有企业高管“限薪”制度,健全与企业领导人分类管理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严格控制高管薪酬水平。此外,还需要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完善收入和财产的监测机制,加大反腐败力度,并限制公权力对经济的干预,从而消除灰色收入的来源。以国有企业负责人分类管理为基础,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直接限高,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其薪酬水平及增长。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将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福利性收入纳入薪酬分配统筹管理。对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负责人实行职业经理人薪酬市场价位机制,同时引入任期激励、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机制。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

编辑:梁霄

关键词:专家 居民 收入 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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